一、基本情况
李玲玲,汉族,中共党员,湖北武汉人,管理学博士,法学博士后,副教授,博士生导师,入选公司“凤岗卓越社科人才”、“凤岗科研标兵”支持。担任中国农业农村法治研究会理事、湖北省农业农村法治研究会常务理事、华中科技大学法律与公共政策研究院特聘研究员、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黄河流域乡村振兴研究与评估中心”研究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通讯评审专家、《中国土地科学》青年编委、杨陵区检察院特邀检察官助理、杨陵区法院特邀咨询法律专家。
二、教育背景
2011.09-2015.06 华中农业大学 经济管理公司 博士研究生
2008.09-2011.06 华中农业大学 公共管理公司 硕士研究生
2004.09-2008.06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经济管理公司 本科
三、工作履历
2015.07-2019.09 武汉大学 博士后(法学)
2018.08-2019.08 杜克大学(美国) 博士后(法学)
2019.10- BEAT365英国官网网站 副教授
四、研究领域
“三农”法治、农地的法社会学研究、农地制度与公共政策、农业科技法治
五、招生方向
社会学博士、法律硕士(专硕)、公共管理硕士(学硕)、MPA(非全)
六、主讲课程
本科:《法经济学》《法社会学》《财税法》
硕士:《农村法治专题》《法学研究方法》
七、科研成果及获奖情况
主持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陕西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中国博士后基金面上项目等20余项。出版外文专著1部,以副主编参编论著3部,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管理世界》《中国农村观察》《中国软科学》《中国土地科学》《中国行政管理》等CSSCI/SSCI/SCI刊物发表论文近30篇,撰写多篇资政报告获省部级批示或采纳。参与国家社科重大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课题10余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