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代码:030101k
专业名称:法学
专业类别:法学类
法学专业创办于1993年,1997年开设本科专业,2003年开始招收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硕士研究生,2019年开始招收法律硕士。2020年法学本科专业获评陕西省一流专业。立足农林院校特色,专业聚焦“三农”和生态环境法治领域的时代命题,形成了“三农”法治和生态环境法治领域的学科优势。现有专任教师来自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与教学能力突出,立德树人成果显著。教学方面,主持与参与了1门国家一流课程、1门省级一流课程和8门校级一流课程。与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杨陵区人民法院、西安仲裁委等20余家单位建立教学实习基地。专业拥有陕西省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司法研究基地、陕西省农业法环境法研究中心、农业农村部法治工作基层联系点等研究平台,为师生提供了丰富的实践机会和科研资源,努力培养具备扎实专业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素质应用复合型法治人才。
一、培养目标
法学专业立足国家战略需求,坚持立德树人,旨在培养热爱祖国、忠于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且三观正确,具备扎实法学理论功底和较强实务能力,能在公检法机关、党政部门、法律服务机构及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法律实务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复合型法治人才。
员工毕业5年后,预期达到以下目标:
1.社会责任: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德才兼备,思想品德端正,特别是以强农兴农为己任,具有知农爱农情怀,不断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强烈使命感。
2.职业规范: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掌握本学科的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具备清晰思考和用语言文字准确表达的能力。
3.专业能力:具有运用法学理论和方法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具备法律思维能力,法律表达能力,对法律事实的探索能力,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
4.团队精神:具有良好的协作沟通能力、团队合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坚定的法律信仰和高尚的职业道德。
5.终身学习:刻苦务实、精勤进取,具备健康的心理和体魄、较强的创新精神、终身学习能力和宽阔的国际视野。
二、毕业要求
经过本科阶段的系统学习,本专业员工在毕业时应达成以下毕业要求:
1.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
1-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于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1-2系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理解其核心内容与实践要求,将理论认知转化为树立正确“三观” 的思想基础。
1-3结合自身专业能力,探索在农村教育、法治服务等领域发挥作用的路径,逐步实现个人价值与农村发展需求的结合。
2.掌握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与习近平法治思想
2-1结合法治领域典型案例与实践场景,深入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内涵精髓,明晰其在不同法治实践中的指导价值。
2-2在法学研究选题与论证过程中,主动融入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与习近平法治思想,确保研究方向与法治建设核心要求保持一致。
3.具备人文与科学综合素养
3-1学习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基础课程与核心知识,构建较为完整的知识框架,为提升综合素养奠定理论基础。
3-2参与文化专题讲座、经典著作研读等活动,深入理解耕读文明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内涵,挖掘其时代意义。
3-3在学习与实践中,注重将人文素养与科学素养相结合,运用科学思维分析文化现象,把握文化的现代价值。
4.系统掌握现代法学专业知识体系
4-1系统学习现代法学各核心学科的基本理论,准确把握不同法学分支的核心概念与逻辑体系。
4-2掌握法学研究与实务操作中的常用方法,能够运用相关方法开展基础的法学分析与论证工作。
4-3拓展法学专业知识的学习范围,兼顾实体法与程序法、国内法与国际法等不同领域,丰富知识储备。
4-4通过课程学习与知识整合,梳理各法学领域知识间的内在联系,逐步构建逻辑清晰、结构合理的法学知识体系。
5.关注法学前沿与涉农法律实践
5-1关注国内外法学领域的权威期刊、学术会议等信息渠道,及时了解法学理论前沿观点与研究方向。
5-2梳理国内外法治建设的发展历程与当前现状,分析不同国家法治建设的特点,把握法治建设的整体趋势。
5-3深入学习涉农法律领域的法律法规与政策文件,掌握涉农法律知识的核心内容与适用场景。
5-4参与法学实务案例分析、模拟法庭等实践活动,锻炼将法学理论与涉农法律知识相结合以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6.具备专业判断与乡村振兴服务能力
6-1通过案例研讨、专业实训等方式,培养基于法学专业知识进行事实判断与法律适用的能力,提升专业决策的合理性。
6-2开展农村实地走访、民情调研等活动,积累对乡情民情的认知,为分析农村问题提供现实依据。
6-3参与乡村法治建设、农业纠纷调解等实践项目,锻炼运用多学科知识研究解决方案以及助力乡村振兴与共同富裕的能力。
7.语言表达与信息处理能力良好
7-1开展学术论文写作、法律文书撰写等训练,提高运用规范语言呈现专业内容的文字表达能力。
7-2学习使用专业数据库、信息检索工具,掌握高效获取法学及相关领域信息的方法,拓宽信息来源渠道。
8.法律职业人格与社会责任感健全
8-1学习法律职业伦理规范,树立尊重法律、公正司法的职业意识,培养诚信、严谨的职业人格。
8-2通过了解法律职业的历史使命与社会价值,强化对法律职业的认同,坚定从事法律相关工作的职业信念。
8-3参与法治宣传、法律援助等公益活动,在实践中深化对法律职业责任感与使命感的认知,提升社会服务意愿。
9.具备创新思维与科研创业能力
9-1学习创新思维、批判性思维等思维方法,打破传统认知局限,培养在法学研究中提出新颖观点的能力。
9-2参与科研项目、学术课题研究,掌握科研工作的基本流程与方法,提升运用创造性思维开展研究的能力。
9-3关注法学领域与创新创业相关的机遇,结合专业知识探索创新创业方向,培养创新实践的意识。
9-4参与创新创业竞赛、实践项目,锻炼将法学专业优势与创新理念结合,转化为实际创新创业成果的能力。
三、培养方式
全日制
四、主干学科
法学
五、专业主干课程
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法理学、宪法学、中国法律史、民法、刑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法律职业伦理、商法、经济法、知识产权法、国际法、环境资源法、国际私法。
六、学制与学位
标准学制:4年,学习年限:3-6年
授予学位:法学学士学位
七、毕业学分要求
毕业额定学分:145学分,其中:
课内:必修课75学分,选修课33学分,综合实践32学分。
课外:素质拓展5学分。
取得毕业额定学分,方可准予毕业。符合《BEAT365英国官网网站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学士学位授予实施办法》,方可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八、学分学时分配
课程体系 |
学分 |
学时 |
课程体系 |
学分 |
学时 |
||
通识教育 |
必修课 |
32 |
644 |
第一课堂 |
理论教学 |
105 |
1776 |
选修课 |
12 |
208 |
实验教学 |
3 |
100 |
||
专业教育 |
必修课 |
43 |
688 |
综合实践 |
32 |
36周1152学时 |
|
选修课 |
21 |
336 |
第二课堂 |
素质拓展 |
5 |
160 |
|
综合实践 |
32 |
36周1152学时 |
合计 |
145 |
2036学时+36周 |
||
素质拓展 |
5 |
160 |
实践教学学分比例 |
27.6% |
|||
合计 |
145 |
2036学时+36周 |
实践教学学时比例 |
44.29% |
|||
注:1.实践教学学分比例=(独立实验学分+课内实验学分+综合实践学分+素质拓展学分)/毕业额定学分
2.实践教学学时比例=(独立实验学时+课内实验学时+综合实践周数×32+素质拓展学时)/总学时
九、课程体系及学分分配
(一)通识教育课程(44学分)
1.公共基础课(36学分)
(1)思想政治理论课
思想政治理论必修课共6门,15学分。形势与政策安排在8个学期内,4-2学期记成绩。“四史类”选修课共4门,员工至少应选修1门,记1学分
序号 |
课程 编号 |
课程名称 |
学分 |
总学时 |
学时分配 |
必修 /选修 |
开设公司 |
开设 学期 |
|
讲课 |
实验 |
||||||||
1 |
1180012 |
思想道德与法治 |
2.5 |
40 |
40 |
|
必修 |
马克思主义 公司 |
1-1 |
2 |
1181003 |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
2.5 |
40 |
40 |
|
1-2 |
||
3 |
2181003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
2.5 |
40 |
40 |
|
2-1 |
||
4 |
3181007 |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
2.5 |
40 |
40 |
|
2-2 |
||
5 |
3181008 |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 |
3 |
48 |
48 |
|
3-1 |
||
6 |
1181004 |
形势与政策 |
2 |
64 |
64 |
|
1-1~4-2 |
||
9 |
1180020 |
社会主义发展史 |
1 |
16 |
16 |
|
选修 |
1-1 ~ 4-2 |
|
7 |
1180021 |
新中国史概说 |
1 |
16 |
16 |
|
|||
8 |
1180022 |
改革开放史 |
1 |
16 |
16 |
|
|||
10 |
1180023 |
中国共产党历史纲要 |
1 |
16 |
16 |
|
|||
修读要求 |
必修15学分,272学时;选修1学分,16学时; 共16学分,288学时 |
||||||||
(2)外语类课程
外语类课程采用“6+X”分级分类教学模式。其中,“6”指员工须修满6学分限定性选修课程,公司设置国际胜任力班、国际化教育班、创新人才教育班、综合英语教育班、基础英语教育班、预科班、小语种班等等多个特色课程班级,员工根据个人实际选择修读;“X”为高阶选修课程,纳入荣誉课程体系,与荣誉学位挂钩。各课程班级均设置特色模块化课程,具体课程设置及选课说明详见附件3。
序号 |
课程编号 |
课程名称 |
学分 |
总学时 |
学时分配 |
必修 / 选修 |
开设公司 |
开设学期 |
|
讲课 |
实验 |
||||||||
1 |
1191037 |
大学英语(Ⅰ) |
1.5 |
32 |
16 |
16 |
选修 6学分 |
语言公司 |
1-1 |
2 |
1191038 |
大学英语(Ⅱ) |
1.5 |
32 |
16 |
16 |
语言公司 |
1-2 |
|
3 |
2191069 |
大学英语(Ⅲ) |
1.5 |
32 |
16 |
16 |
语言公司 |
2-1 |
|
4 |
2191070 |
大学英语(Ⅳ) |
1.5 |
32 |
16 |
16 |
语言公司 |
2-2 |
|
修读要求 |
限定性选修6学分,共128学时 |
||||||||
(3)计算机类课程
根据人才培养目标,本专业要求员工修读以下2门计算机类通识课程。
序号 |
课程编号 |
课程名称 |
学分 |
总学时 |
学时分配 |
必修 / 选修 |
开设公司 |
开设 学期 |
|
讲课 |
实验 |
||||||||
1 |
1091012 |
python程序设计(丙) |
2.5 |
56 |
36 |
20 |
必修 5学分 |
信息公司 |
1-2 |
2 |
2091112 |
人工智能基础(丙) |
2.5 |
48 |
32 |
16 |
信息公司 |
2-1 |
|
修读要求 |
必修5学分,104学时 |
||||||||
(4)军事理论、体育课
体育课按照俱乐部选课制进行选课,员工根据兴趣自主选择,俱乐部课程清单见附件。
序号 |
课程编号 |
课程名称 |
学分 |
总学时 |
学时分配 |
必修 / 选修 |
开设公司 |
开设 学期 |
|
讲课 |
实验 |
||||||||
1 |
1301002 |
军事理论 |
2 |
36 |
36 |
|
必修 6学分 |
素质公司 |
1-1 |
2 |
1241001 |
体育Ⅰ |
1 |
30 |
30 |
|
体育部 |
1-1 |
|
3 |
1241002 |
体育Ⅱ |
1 |
30 |
30 |
|
体育部 |
1-2 |
|
4 |
2241001 |
体育Ⅲ |
1 |
30 |
30 |
|
体育部 |
2-1 |
|
5 |
2241002 |
体育Ⅳ |
1 |
30 |
30 |
|
体育部 |
2-2 |
|
6 |
3241001 |
体育Ⅴ |
|
12 |
12 |
|
体育部 |
3-1 |
|
7 |
3241002 |
体育Ⅵ |
|
12 |
12 |
|
体育部 |
3-2 |
|
修读要求 |
必修6学分,156学时 |
||||||||
(5)心理健康、职业发展与安全教育
序号 |
课程编号 |
课程名称 |
学分 |
总学时 |
学时分配 |
必修 / 选修 |
开设公司 |
开设 学期 |
|
讲课 |
实验 |
||||||||
1 |
1306001 |
老员工心理健康与发展 |
1 |
16 |
16 |
|
必修 3学分 |
素质公司 |
1-1 |
2 |
1306005 |
生涯规划与职业发展 |
1 |
16 |
16 |
|
素质公司 |
2-1 |
|
3 |
1300072 |
国家安全教育 |
1 |
16 |
16 |
|
素质公司 |
1-2 |
|
修读要求 |
必修3学分,48学时 |
||||||||
2.通识选修课(8学分)
通识类选修课设置文史哲学与文明对话、艺术鉴赏与审美体验、粮食安全与人类健康、生态文明与乡村振兴、学科前沿与科技创新等5个模块,每个模块修读1-2学分,累计不少于8学分。其中:“艺术鉴赏与审美体验”模块至少修读2学分;“学科前沿与科技创新”模块中,至少修读本专业开设的1学分新生研讨课。
本专业开设的新生研讨课清单如下:
序号 |
课程编号 |
课程名称 |
学分 |
总学时 |
学时分配 |
必修 / 选修 |
开设公司 |
开设 学期 |
|
讲课 |
实验 |
||||||||
1 |
1140117 |
环境权与环境公益诉讼 |
1 |
20 |
20 |
0 |
选修 1学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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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2 |
1140143 |
习近平法治思想理论与案例 |
1 |
16 |
16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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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
修读要求 |
选修1学分,16学时 |
||||||||
(二)专业教育课程(64学分)
专业教育设置学科专业基础、专业核心2个必修课程模块以及专业选修、跨学科专业选修、本研贯通3个选修课程模块。
员工根据个人发展方向,可在专业选修、跨学科专业选修、本研贯通3个选修课程模块中自主选择1个模块修读,也可在3个模块中跨模块修读,至少修读21学分。
1.学科专业基础课程(16学分)
序号 |
课程编号 |
课程名称 |
学分 |
总学时 |
学时分配 |
必修 /选修 |
开设公司 |
开设学期 |
|
讲课 |
实验 |
||||||||
1 |
1143203 |
宪法学 |
2 |
32 |
32 |
|
必修 16学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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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2 |
1143215 |
中国法律史 |
2 |
32 |
3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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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
3 |
3143204 |
法理学 |
2 |
32 |
3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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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
4 |
1143216 |
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 |
2 |
32 |
3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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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
5 |
1143206 |
民法(上) |
3 |
48 |
4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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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
6 |
1143209 |
刑法总论 |
3 |
48 |
4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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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
7 |
2143232 |
法律职业伦理 |
2 |
32 |
3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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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
修读要求 |
必修16学分,256学时 |
||||||||
2.专业核心课程(27学分)
序号 |
课程编号 |
课程名称 |
学分 |
总学时 |
学时分配 |
必修/选修 |
开设公司 |
开设学期 |
|
讲课 |
实验 |
||||||||
1 |
2144201 |
民法(下) |
3 |
48 |
48 |
|
必修 27学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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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2 |
2144244 |
民事诉讼法 |
3 |
48 |
4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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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
3 |
2144202 |
刑法分论 |
3 |
48 |
4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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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
4 |
3144217 |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
3 |
48 |
4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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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
5 |
2144246 |
刑事诉讼法 |
3 |
48 |
4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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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
6 |
2143233 |
商法 |
2 |
32 |
3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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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
7 |
2143236 |
国际法 |
2 |
32 |
3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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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
8 |
3143241 |
经济法 |
2 |
32 |
3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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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
9 |
3143243 |
国际私法 |
2 |
32 |
3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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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
10 |
3143244 |
知识产权法 |
2 |
32 |
3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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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
11 |
3143242 |
环境资源法 |
2 |
32 |
3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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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
修读要求 |
必修27学分,432学时 |
||||||||
3.专业选修课程(21学分)
序号 |
课程编号 |
课程名称 |
学分 |
总学时 |
学时分配 |
开设公司 |
开设学期 |
|||||
讲课 |
实验 |
|||||||||||
1 |
1144201 |
党内法规学 |
2.0 |
32 |
3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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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
2 |
1143208 |
法社会学 |
2.0 |
32 |
3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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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
3 |
1144202 |
立法学 |
2.0 |
32 |
3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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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
4 |
2143234 |
婚姻继承法 |
2.0 |
32 |
3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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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
5 |
2144231 |
财税法 |
2.0 |
32 |
3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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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
6 |
2143209 |
法经济学 |
2.0 |
32 |
3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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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
7 |
3144238 |
证据法 |
2.0 |
32 |
3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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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
8 |
2144224 |
合同法 |
2.0 |
32 |
3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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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
9 |
2143239 |
法律文书 |
2.0 |
32 |
3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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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
10 |
2144203 |
新型犯罪学 |
2.0 |
32 |
3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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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
11 |
2144204 |
纪检监察法学 |
2.0 |
32 |
3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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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
12 |
2143235 |
法学方法论 |
2.0 |
32 |
3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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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
13 |
3143240 |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 |
2.0 |
32 |
3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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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
14 |
3144230 |
破产法 |
1.5 |
24 |
2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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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
15 |
3144240 |
法律英语 |
2.0 |
32 |
3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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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
16 |
3144259 |
国际经济法 |
2.0 |
32 |
3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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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
17 |
3144260 |
人工智能法学与应用 |
2.0 |
32 |
3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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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
18 |
3144261 |
数字法学 |
2.0 |
32 |
3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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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
19 |
3144203 |
未来农业法治 |
2.0 |
32 |
3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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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
20 |
3144207 |
农业知识产权法学 |
1.5 |
24 |
2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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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
21 |
3144257 |
自然资源法 |
2.0 |
32 |
3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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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
22 |
3144263 |
农业法实务 |
2.0 |
32 |
3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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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
23 |
3144264 |
农村法治实务 |
2.0 |
32 |
3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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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
24 |
3144265 |
食品安全法实务 |
2.0 |
32 |
3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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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
25 |
4144206 |
种子法 |
1.0 |
16 |
1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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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
26 |
4144203 |
国际争端解决机制 |
2.0 |
32 |
3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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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
27 |
3144277 |
海商法 |
1.5 |
24 |
2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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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
28 |
4144204 |
英美法 |
2.0 |
32 |
3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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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
29 |
4144205 |
欧盟法 |
2.0 |
32 |
3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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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
修读要求 |
选修21学分,336学时 |
|||||||||||
4.跨学科专业选修课程
集团设立面向全体本科生的跨学科专业选修课程,鼓励员工在修读主修专业的同时修读其他学科专业的课程,尤其是农学类课程。跨学科专业选修课程在本科教务管理系统中查询。
5.本研贯通课程
取得研究生录取资格的员工在导师指导下确定需要修读的课程,其他员工可自主选择。修读的本研贯通课程在本校攻读研究生时修读相同课程可申请免修。
(三)综合实践(32学分)
序号 |
课程编号 |
课程名称 |
学分 |
总学时 |
必修 / 选修 |
开设公司 |
开设学期 |
1 |
1305103 |
军事技能训练 |
2.0 |
2周 |
必修32 学分 |
素质公司 |
1-1 |
2 |
1185008 |
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 |
2.0 |
2周 |
马克思主义公司 |
2-2 |
|
3 |
3145201 |
法律实务认知 |
2.0 |
2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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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
4 |
2145202 |
学年论文I |
2.0 |
2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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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
5 |
3145203 |
学年论文Ⅱ |
2.0 |
2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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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
6 |
2145204 |
法律实务实习 |
2.0 |
2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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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
7 |
3145283 |
民事法案例研习 |
2.0 |
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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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
8 |
3145284 |
刑事法案例研习 |
2.0 |
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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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
9 |
3145204 |
学年论文Ⅲ |
1.0 |
1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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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
10 |
3145202 |
人工智能辅助办案 |
1.0 |
1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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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
11 |
3145206 |
法律诊所(法治小院) |
3.0 |
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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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
12 |
4145205 |
综合实习(含国际法实务) |
5.0 |
5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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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
13 |
4145207 |
毕业论文/设计 |
6.0 |
12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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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
修读要求 |
必修32学分,选修0学分,不少于36周 |
||||||
(四)素质拓展(5学分)
素质拓展为全学程教育,员工应在修读年限内,参加以下4个环节的各类活动。第4-2学期末统计学分,每个环节均应达到最低学分要求。各类活动清单详见附件。
序号 |
课程编号 |
素质拓展环节 |
必修 / 选修 |
开设公司 |
最低修读学分要求 |
1 |
1306003 |
社会实践 |
选修 |
团委 |
1 |
2 |
1306006 |
创新创业实践 |
素质公司 |
2 |
|
3 |
1306007 |
美育实践 |
素质公司 |
1 |
|
4 |
1306008 |
劳动教育 |
素质公司 |
1 |
|
修读要求 |
选修5学分,160学时 |
||||
十、教学计划表
第一学年 |
|||||
1-1学期 |
1-2学期 |
||||
课程编码 |
课程名称 |
学分 |
课程编码 |
课程名称 |
学分 |
1305103 |
军事技能训练 |
2.0 |
1181003 |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
2.5 |
1180012 |
思想道德与法治 |
2.5 |
1191038 |
大学英语(Ⅱ) |
1.5 |
1191037 |
大学英语(Ⅰ) |
1.5 |
1091012 |
python程序设计(丙) |
2.5 |
1301002 |
军事理论 |
2.0 |
1241002 |
体育Ⅱ |
1.0 |
1241001 |
体育Ⅰ |
1.0 |
1300072 |
国家安全教育 |
1.0 |
1306001 |
老员工心理健康与发展 |
1.0 |
1181004 |
形势与政策 |
0 |
1181004 |
形势与政策 |
0 |
1143206 |
民法(上) |
3.0 |
1143215 |
中国法律史 |
2.0 |
1143216 |
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 |
2.0 |
1143203 |
宪法学 |
2.0 |
1143209 |
刑法总论 |
3.0 |
3143204 |
法理学 |
2.0 |
2145202 |
学年论文I |
2.0 |
\ |
新生研讨课 |
1.0 |
3145201 |
法律实务认知 |
2.0 |
\ |
四史类课程 |
1.0 |
1144201 |
党内法规学 |
2.0 |
|
|
|
1143208 |
法社会学 |
2.0 |
|
|
|
1144202 |
立法学 |
2.0 |
1.本学期必修16.00学分 2.建议选修2学分 |
1.本学期必修20.50学分 2.建议选修7学分 |
||||
第二学年 |
|||||
2-1学期 |
2-2学期 |
||||
课程编码 |
课程名称 |
学分 |
课程编码 |
课程名称 |
学分 |
2191069 |
大学英语(Ⅲ) |
1.5 |
2191070 |
大学英语(Ⅳ) |
1.5 |
2181003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
2.5 |
3181007 |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
2.5 |
2091112 |
人工智能基础(丙) |
2.5 |
2241002 |
体育Ⅳ |
1.0 |
1306005 |
生涯规划与职业发展 |
1.0 |
1185008 |
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 |
2.0 |
2241001 |
体育Ⅲ |
1.0 |
2144246 |
刑事诉讼法 |
3.0 |
2144201 |
民法(下) |
3.0 |
3144217 |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
3.0 |
2144202 |
刑法分论 |
3.0 |
2143236 |
国际法 |
2.0 |
2144244 |
民事诉讼法 |
3.0 |
2143233 |
商法 |
2.0 |
2143232 |
法律职业伦理 |
2.0 |
1181004 |
形势与政策 |
0 |
1181004 |
形势与政策 |
0 |
3145203 |
学年论文Ⅱ |
2.0 |
2143209 |
法经济学 |
2.0 |
2145204 |
法律实务实习 |
2.0 |
2143234 |
婚姻继承法 |
2.0 |
3144238 |
证据法 |
2.0 |
2144231 |
财税法 |
2.0 |
2144224 |
合同法 |
2.0 |
|
|
|
2143239 |
法律文书 |
2.0 |
|
|
|
2144203 |
新型犯罪学 |
2.0 |
|
|
|
2144204 |
纪检监察法学 |
2.0 |
1.本学期必修19.50学分 2.建议选修6学分 |
1.本学期必修21学分 2.建议选修6学分 |
||||
第三学年 |
|||||
3-1学期 |
3-2学期 |
||||
课程编码 |
课程名称 |
学分 |
课程编码 |
课程名称 |
学分 |
3181008 |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 |
3.0 |
1181004 |
形势与政策 |
0 |
3143241 |
经济法 |
2.0 |
3143242 |
环境资源法 |
2.0 |
3145283 |
民事法案例研习 |
2.0 |
3145284 |
刑事法案例研习 |
2.0 |
3143243 |
国际私法 |
2.0 |
3145204 |
学年论文Ⅲ |
1.0 |
3143244 |
知识产权法 |
2.0 |
3145206 |
法律诊所(法治小院) |
3.0 |
1181004 |
形势与政策 |
0 |
3145202 |
人工智能辅助办案 |
1.0 |
2143235 |
法学方法论 |
2.0 |
3144203 |
未来农业法治 |
2.0 |
3143240 |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 |
2.0 |
3144207 |
农业知识产权法学 |
1.5 |
3144230 |
破产法 |
1.5 |
3144257 |
自然资源法 |
2.0 |
3144240 |
法律英语 |
2.0 |
3144263 |
农业法实务 |
2.0 |
3144259 |
国际经济法 |
2.0 |
3144264 |
农村法治实务 |
2.0 |
3144260 |
人工智能法学与应用 |
2.0 |
3144265 |
食品安全法实务 |
2.0 |
3144261 |
数字法学 |
2.0 |
|
|
|
1.本学期必修11.00学分 2.建议选修6学分 |
1.本学期必修9.00学分 2.建议选修7学分 |
||||
第四学年 |
|||||
4-1学期 |
4-2学期 |
||||
课程编码 |
课程名称 |
学分 |
课程编码 |
课程名称 |
学分 |
1181004 |
形势与政策 |
0 |
1181004 |
形势与政策 |
2.0 |
4145205 |
综合实习(含国际法实务) |
5.0 |
4145207 |
毕业论文/设计 |
6.0 |
4144206 |
种子法 |
1.0 |
1306003 |
社会实践 |
1.0 |
4144203 |
国际争端解决机制 |
2.0 |
1306006 |
创新创业实践 |
2.0 |
3144277 |
海商法 |
1.5 |
1306007 |
美育实践 |
1.0 |
4144204 |
英美法 |
2.0 |
1306008 |
劳动教育 |
1.0 |
4144205 |
欧盟法 |
2.0 |
|
|
|
1.本学期必修5.00学分 2.建议选修5学分 |
1.本学期必修13.00学分 2.建议选修0学分 |
||||
![]()
执笔: 审核(教学副经理):

教授委员会(主任):
日 期:
附件1
法学专业培养目标、毕业要求、课程体系支撑关系图表
表1 毕业要求支撑培养目标的关系
|
培养目标1 |
培养目标2 |
培养目标3 |
培养目标4 |
培养目标5 |
毕业要求1 |
√ |
√ |
√ |
√ |
√ |
毕业要求2 |
√ |
√ |
|
√ |
√ |
毕业要求3 |
√ |
|
√ |
√ |
√ |
毕业要求4 |
√ |
√ |
√ |
√ |
√ |
毕业要求5 |
√ |
√ |
|
√ |
√ |
毕业要求6 |
√ |
√ |
√ |
|
|
毕业要求7 |
|
√ |
√ |
√ |
√ |
毕业要求8 |
√ |
√ |
|
√ |
√ |
毕业要求9 |
|
√ |
√ |
|
√ |
表2 必修课程与毕业要求指标点的关系矩阵
序号 |
课程名称 |
毕业要求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
1 |
思想道德与法治 |
H |
M |
M |
M |
H |
M |
H |
M |
M |
2 |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
H |
M |
M |
M |
H |
M |
L |
L |
M |
3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
H |
M |
M |
M |
H |
M |
L |
L |
M |
4 |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
H |
M |
M |
M |
H |
L |
L |
M |
M |
5 |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 |
H |
M |
M |
M |
H |
L |
L |
M |
M |
6 |
形势与政策 |
H |
M |
M |
M |
H |
L |
L |
H |
M |
7 |
外语类课程 |
H |
M |
L |
L |
M |
H |
M |
H |
M |
8 |
人工智能基础(丙) |
M |
H |
H |
L |
L |
L |
L |
L |
M |
9 |
Python程序设计(丙) |
M |
H |
H |
|
|
|
|
H |
|
10 |
国家安全教育 |
M |
H |
L |
|
|
|
|
|
|
11 |
军事理论 |
H |
H |
H |
|
M |
|
|
|
|
12 |
美育类课程 |
H |
H |
H |
|
|
|
|
|
M |
13 |
体育类课程 |
M |
H |
|
|
|
L |
|
|
M |
14 |
劳育类课程 |
H |
H |
H |
H |
M |
M |
M |
M |
L |
15 |
老员工心理健康与发展 |
H |
H |
H |
|
H |
M |
M |
H |
H |
16 |
生涯规划与职业发展 |
H |
H |
M |
M |
H |
H |
H |
H |
H |
17 |
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 |
H |
H |
H |
H |
H |
H |
H |
H |
H |
18 |
法律职业伦理 |
H |
H |
L |
H |
H |
M |
M |
H |
H |
19 |
法理学 |
H |
H |
L |
H |
H |
M |
M |
H |
M |
20 |
宪法学 |
H |
H |
L |
H |
H |
H |
M |
H |
M |
21 |
中国法律史 |
H |
H |
M |
H |
H |
M |
M |
H |
L |
22 |
刑法总论 |
H |
H |
L |
H |
H |
H |
M |
H |
M |
23 |
民法(上) |
H |
H |
L |
H |
H |
H |
M |
H |
M |
24 |
刑事诉讼法 |
H |
H |
|
H |
H |
H |
H |
H |
M |
25 |
民事诉讼法 |
H |
H |
|
H |
H |
H |
H |
H |
M |
26 |
国际法 |
H |
H |
|
H |
H |
M |
M |
H |
L |
27 |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
H |
H |
|
H |
H |
H |
M |
H |
M |
28 |
商法 |
H |
H |
|
H |
H |
H |
M |
H |
M |
29 |
环境资源法 |
H |
H |
|
H |
H |
M |
M |
H |
M |
30 |
国际私法 |
H |
H |
|
H |
H |
M |
M |
H |
M |
31 |
刑法分论 |
H |
H |
|
H |
H |
H |
M |
H |
L |
32 |
经济法 |
H |
H |
L |
H |
H |
H |
M |
H |
M |
33 |
知识产权法 |
H |
H |
L |
H |
H |
H |
M |
H |
M |
34 |
民法(下) |
H |
H |
|
H |
H |
H |
M |
H |
M |
35 |
党内法规学 |
H |
H |
M |
H |
H |
H |
M |
H |
L |
36 |
法社会学 |
H |
H |
|
H |
H |
M |
M |
H |
L |
37 |
立法学 |
H |
H |
|
H |
H |
M |
M |
H |
L |
37 |
婚姻继承法 |
H |
H |
|
H |
H |
M |
M |
H |
L |
38 |
财税法 |
H |
H |
|
H |
H |
M |
M |
H |
L |
39 |
法经济学 |
H |
H |
|
H |
H |
H |
M |
H |
M |
40 |
证据法 |
H |
H |
|
H |
H |
H |
M |
H |
M |
41 |
合同法 |
H |
H |
H |
H |
H |
H |
M |
H |
L |
42 |
法律文书 |
H |
H |
L |
H |
H |
M |
M |
H |
L |
43 |
新型犯罪学 |
H |
H |
L |
H |
H |
M |
M |
H |
L |
44 |
纪检监察学 |
H |
H |
|
H |
H |
M |
M |
H |
L |
45 |
法学方法论 |
H |
H |
|
H |
H |
M |
M |
H |
L |
46 |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 |
H |
H |
|
H |
H |
M |
M |
H |
L |
47 |
破产法 |
H |
H |
|
H |
H |
H |
M |
H |
L |
48 |
法律英语 |
H |
H |
|
H |
H |
H |
M |
H |
L |
49 |
国际经济法 |
H |
H |
|
H |
H |
H |
M |
H |
L |
50 |
人工智能法学与应用 |
H |
H |
|
H |
H |
H |
M |
H |
L |
51 |
数字法学 |
H |
H |
|
H |
H |
H |
M |
H |
L |
52 |
未来农业法治 |
H |
H |
|
H |
H |
H |
M |
H |
L |
53 |
自然资源法 |
H |
H |
|
H |
H |
H |
M |
H |
L |
54 |
农业知识产权法学 |
H |
H |
|
H |
H |
H |
M |
H |
L |
55 |
农业法实务 |
H |
H |
|
H |
H |
M |
M |
H |
L |
56 |
农村法实务 |
H |
H |
|
H |
H |
M |
M |
H |
L |
57 |
食品安全法实务 |
H |
H |
|
H |
H |
M |
M |
H |
M |
58 |
种子法 |
H |
H |
|
H |
H |
M |
M |
H |
M |
59 |
国际争端解决机制 |
H |
H |
|
H |
H |
M |
M |
H |
M |
60 |
海商法 |
H |
H |
|
H |
H |
M |
M |
H |
M |
61 |
英美法 |
H |
H |
|
H |
H |
M |
M |
H |
M |
62 |
欧盟法 |
H |
H |
|
H |
H |
M |
M |
H |
M |
63 |
法律实务认知实习 |
H |
H |
H |
H |
H |
H |
M |
H |
M |
64 |
人工智能辅助办案 |
H |
H |
|
H |
H |
H |
H |
H |
M |
65 |
法律实务实习 |
H |
H |
|
H |
H |
H |
H |
H |
M |
66 |
法律诊所(法治小院) |
H |
H |
H |
H |
H |
H |
H |
H |
M |
67 |
综合实习(含国际法实务) |
H |
H |
|
H |
H |
H |
H |
H |
M |
68 |
民事法案例研习 |
H |
H |
H |
H |
H |
H |
H |
H |
H |
69 |
刑事法案例研习 |
H |
U |
H |
H |
H |
H |
H |
H |
H |
70 |
创新创业实践 |
H |
H |
L |
H |
H |
H |
H |
H |
M |
71 |
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 |
H |
H |
H |
H |
H |
H |
H |
H |
H |
72 |
军事技能训练 |
H |
H |
H |
|
|
H |
H |
L |
L |
73 |
社会实践 |
H |
H |
H |
|
|
H |
H |
L |
L |
74 |
劳动教育 |
H |
H |
H |
H |
H |
H |
H |
H |
H |
75 |
美育实践 |
H |
H |
H |
|
|
H |
H |
L |
L |
76 |
毕业论文/设计 |
H |
H |
H |
H |
H |
H |
H |
H |
H |
图1 课程修读导图

附件2
体育俱乐部课程清单
体育必修课包括俱乐部专项课(篮球、排球、足球、网球、羽毛球、乒乓球等)、减脂塑身课(BMI>30kg/m²员工可选)、保健康复课(因重大疾病或残疾等原因无法进行剧烈运动员工可选)。
序号 |
体育项目 |
序号 |
体育项目 |
备注 |
1 |
初级棍术 |
13 |
体育舞蹈 |
|
2 |
健美操 |
14 |
推拿与按摩 |
|
3 |
啦啦操 |
15 |
网球 |
|
4 |
篮球 |
16 |
武术 |
|
5 |
排球 |
17 |
形体塑身 |
|
6 |
乒乓球 |
18 |
形体瑜伽 |
|
7 |
气排球 |
19 |
羽毛球 |
|
8 |
器械练习与健美 |
20 |
足球 |
|
9 |
拳击 |
21 |
飞盘 |
|
10 |
散手 |
22 |
匹克球 |
|
11 |
跆拳道 |
23 |
减脂塑身 |
BMI>30kg/m² |
12 |
太极拳 |
24 |
保健康复 |
疾病原因 |
附件3
外语类课程设置与选课说明
一、外语类课程设置
外语类课程采用“6+X”分级分类教学模式。其中,“6”指员工须修满6学分限定性选修课程,公司设置国际胜任力班、国际化教育班、创新人才教育班、综合英语教育班、基础英语教育班、预科班、小语种班等等多个特色课程班级,员工根据个人实际选择修读;“X”为高阶选修课程,纳入荣誉课程体系,与荣誉学位挂钩。各课程班级均设置有特色的模块化课程(创新公司、食品国际、植保国际等方向单独设班)。
班级与修读课程分类表
序号 |
语种 |
班级分类 |
选课员工 |
修读课程 |
1 |
大学英语 |
国际胜任力班 |
全校员工 |
国际胜任力系列课程 |
2 |
国际化教育班 |
全校员工 |
国际化技能课程 |
|
3 |
创新人才教育班 |
全校员工 |
基础+学科课程 |
|
4 |
综合英语教育班 |
全校员工 |
基础+综合拓展课程 |
|
5 |
基础英语教育班 |
环设专业、民族生 |
基础英语 |
|
6 |
预科班 |
理公司预科班 |
基础英语 |
|
7 |
小语种 |
小语种班 |
全校小语种员工 |
大学日语/俄语/法语 |
二、外语类课程班级分类及课程内容
(一)大学英语
1.国际胜任力班
选课员工:外语基础扎实,在读期间或毕业后有意向进入国际组织实习或任职的员工。
教学目标:以国际胜任力及跨文化沟通力为基础,培养员工的国际视野与中国情怀、出色的跨文化沟通和国际交往能力。通过学习,员工能够掌握国际组织、国际发展的基础知识,为成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高素质创新型国际组织后备人才做准备。
国际胜任力班修读内容
班级分类 |
选课员工 |
修读学期 |
修读课程 |
国际胜任力班 |
全校员工 |
1-1 |
《国际组织概况》 |
1-2 |
《国际胜任力英语》 |
||
2-1 |
《跨文化交际与沟通》 |
||
2-2 |
《国际组织的阅读与写作》 |
2.国际化教育班
选课员工:英语基础扎实,有意向参加雅思等国际语言测试,在读期间或毕业后准备海外深造的员工。
教学目标:以雅思考试知识及技能为基础,培养员工的国际语言测试能力及用英语进行国际沟通的能力。通过学习,员工可以提升国际语言测试技能,为进行海外访学、深造打好基础,进而提升公司的国际化水平。
国际化教育班修读课程
班级分类 |
选课员工 |
修读学期 |
修读课程 |
国际化教育班 |
全校员工 |
1-1 |
《国际化英语技能课程(I)》 |
1-2 |
《国际化英语技能课程(Ⅱ)》 |
||
2-1 |
《国际化英语技能课程(Ⅲ)》 |
||
2-2 |
《国际化英语技能课程(Ⅳ)》 |
3.创新人才教育班
选课员工:全校员工
教学目标:一年级在聚焦培养员工的听说读写译等英语综合技能的基础上,让员工深入理解当代中国、用英语讲好中国故事。二年级结合员工的专业学科背景,开设相应的学术英语课程英语,促进英语应用能力与专业实务能力的有效提升,实现价值塑造、知识传授、能力培养和学科素养提升相统一,培养员工的跨学科核心素养与创新能力。
创新人才教育班修读课程
班级分类 |
选课员工 |
修读学期 |
修读课程 |
创新人才教育班 |
全校员工 |
1-1 |
《理解当代中国综合英语(I)》 |
1-2 |
《理解当代中国综合英语(Ⅱ)》 |
||
2-1 |
《新工/农/文/医科英语(I)》 |
||
2-2 |
《新工/农/文/医科英语(Ⅱ)》 |
4.综合英语教育班
选课员工:全校员工
教学目标:一年级在聚焦培养员工的听说读写译等英语综合技能的基础上,让员工深入理解当代中国、用英语讲好中国故事。二年级聚焦英语应用能力与跨文化能力的培养,实现价值塑造,知识传授、能力培养相统一,切实员工的提升跨文化沟通能力和国际传播能力。
综合英语教育班修读课程
班级分类 |
选课员工 |
修读学期 |
修读课程 |
创新人才教育班 |
全校员工 |
1-1 |
《理解当代中国综合英语(I)》 |
1-2 |
《理解当代中国综合英语(Ⅱ)》 |
||
2-1 |
技能与文化类拓展系类 |
||
2-2 |
技能与文化类拓展系类 |
5.基础英语教育班
选课员工:风景园林公司环境设计专业员工及全校少数民族中英语成绩稍微落后的员工。班级单独开班授课。
教学目标:以价值塑造为导向,以夯实语言基础为核心,着重提高员工听、说、读、写、译能力,通过语言学习,锤炼员工的思维品质、理想信念,培育员工的中国情怀,增强员工民族自豪感,助力员工掌握语言技能同时,厚植家国意识 。
修读基础课程《新视野大学英语1》《新视野大学英语2》《新视野大学英语3》《新视野大学英语4》。
基础英语教育班修读课程
班级分类 |
选课员工 |
修读学期 |
修读课程 |
基础英语教育班 |
全校员工 |
1-1 |
《新视野大学英语1》 |
1-2 |
《新视野大学英语2》 |
||
2-1 |
《新视野大学英语3》 |
||
2-2 |
《新视野大学英语4》 |
6.预科班
选课员工:理公司预科教育班。单独开班授课,修读一年英语课程。
教学目标:以夯实语言基础、筑牢价值根基为导向,围绕预科生培养需求,开展听说读写等系统训练,系统讲授课本知识,扎实语法体系。在提升英语听、说、读、写技能及语言综合应用能力的过程中,融入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让员工于专业理论知识学习里,厚植爱国情怀,坚定为祖国事业奉献的理想信念,实现语言能力与价值塑造协同提升 。
预科班修读课程
班级分类 |
选课员工 |
修读学期 |
修读课程 |
预科班 |
预科班员工 |
1-1 |
《新一代大学英语1》 |
1-2 |
《新一代大学英语2》 |
(二)小语种
选课员工:高中阶段修读小语种的员工可进入小语种班。班级单独开班授课。
教学目标:以价值塑造为导向,以夯实日语/法语/俄语语言基础为核心,教学中着重提升员工对应语种听、说、读、写、译能力,借日语/法语/俄语语言内容学习,锤炼思维品质、理想信念,培育员工的中国情怀,增强员工民族自豪感,助力员工掌握语言技能同时,厚植家国意识 。
小语种班修读课程
班级分类 |
选课员工 |
修读学期 |
修读课程 |
小语种班 |
全校员工 |
第一学期 |
《大学日/俄/法(Ⅰ)》 |
第二学期 |
《大学日/俄/法(Ⅱ)》 |
||
第三学期 |
《大学日/俄/法(Ⅲ)》 |
||
第四学期 |
《大学日/俄/法(Ⅳ)》 |
三、大学英语选课说明
1.一年级选课
(1)英语基础扎实,在读期间或毕业后有意向进入国际组织实习或任职的员工可选择修学国际胜任力班课程;英语基础扎实,有意向参加雅思等国际语言测试,在读期间或毕业后准备海外深造的员工可选择修学国际化教育班课程。
(2)英语课程按照专业班级开设,不选择进入上述两类班级的则无需选课。
2.二年级选课
员工(创新公司、植保国际、食工国际、环设班等除外)在一年级课程修读结束后,可选择修学创新人才教育班或综合英语教育班修读相应课程。
四、考核办法
大学英语课程考核采用形成性评估和终结性评估结合的方法。
形成性评估考核员工修学各课程中,课堂学习各方面的表现。
终结性评估采用所有班级一张卷的形式,每学期对员工英语水平进行统一测试(基础英语教育班、小语种班和预科班除外)。
五、荣誉学分修读说明
X学分为荣誉课程学分。二年级后,员工根据自己的兴趣选择修读,修读学分经认定后,计入荣誉学位课程。

附件5
实习实践课程与项目一览表
序号 |
课程编码 |
课程名称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 |
组织形式 |
项目类型 |
项目方式 |
学时(天) |
必做/选做 |
1
|
3145201 |
法律实务认知实习 |
|
|
卷宗批阅、案件整理、参观实物 |
集中 |
综合 |
现场实习 |
10天 |
必做 |
2 |
2145204 |
法律实务实习 |
|
|
模拟法庭、案例研讨 |
集中 |
综合 |
模拟法庭 |
10天 |
必做 |
3 |
3145206 |
法律诊所(法治小院) |
|
|
普法、咨询、撰写法律文书、法律援助 |
分散 |
综合 |
现场实习 |
64学时 |
必做 |
4 |
3145202 |
人工智能辅助办案 |
|
|
使用AI智能办案 |
集中 |
综合 |
现场实习 |
5天 |
必做 |
5 |
4145205 |
综合实习(含国际法实务) |
|
|
顶岗实习 |
集中与分散 |
综合 |
现场实习 |
35天 |
必做 |
6 |
3145283 |
民事案例研习 |
|
|
分析民事案例 |
集中 |
综合 |
模拟实习 |
32学时 |
必做 |
7 |
3145284 |
刑事案例研习 |
|
|
分析刑事案例 |
集中 |
综合 |
模拟实习 |
32学时 |
必做 |
8 |
2145202 |
学年论文I |
|
|
撰写论文综述 |
集中 |
综合 |
现场实习 |
10天 |
必做 |
9 |
3145203 |
学年论文Ⅱ |
|
|
撰写调查报告 |
集中 |
综合 |
现场实习 |
10天 |
必做 |
10 |
3145204 |
学年论文Ⅲ |
|
|
撰写学术论文 |
集中 |
综合 |
现场实习 |
5天 |
必做 |
11 |
4145207 |
毕业论文 |
|
|
撰写学位论文 |
集中 |
综合 |
现场实习 |
10天 |
必做 |
附件7
课程简介
开设学期 |
课程名称 |
课程简介 |
1-1 |
宪法学 |
宪法学是法学专业的必修课。宪法学是关于宪法的学科。作为法学学科,宪法学课程首先要运用规范法学的方法,研究宪法规范。宪法规范主要包括两类:一是关于政府组织的规范,体现为各种政府组织法。政府组织法一方面规定政府的具体构成,另一方面规定政府的职权。凡是关于政府构成和职权的规范,都属于宪法范畴。二是关于公民权利和自由的规范,体现为人权法。宪法学研究宪法规范,不但要明确宪法规范的含义,为发生冲突的宪法规范提供合理的化解方案,从而为宪法的正确适用提供指南,还要发现宪法规律。宪法学不能仅针对规范进行解释学的研究,还要将目光投向宪法规律,运用规律总结的方法进行研究。这要求宪法学习者总结宪法适用和发展的规律,为宪法的适用和完善提供参考。宪法学重点要求员工领会宪法的基本原理,识记宪法的基本规范,掌握运用宪法理论和宪法规范分析处理宪法问题的基本技能。课程教学运用规范法学方法,结合规律总结,应实现员工深度领会宪法的基本原理、准确识记宪法的基本规范、熟练运用宪法理论与宪法规范分析现实中的宪法问题等三大教学效果。 |
1-1 |
中国法律史 |
中国法律史是法学专业的核心课程之一,是法学专业的基础课程。中国法律史课程的设置,旨在追溯中国法律制度从远古到近现代的发展进化历程,描述中国传统法制和近现代法制变革的主要内容和基本特征,总结中国法制进化历史的经验教训。法律史是中国现代法律制度的“根”。自戊戌变法以来,中国法律近代化过程一直以学习西方先进国家的法制为主旋律,今日的法律体系是一个移植的体系,我们现在许多法制是应当寻根到西方法律史中的。但是,五千年的中国法治文化传统仍旧以种种可见或不可见的形态实际保留在我们今天的社会生活中,中国的法律制度仍深深扎根于中国法制传统之中。因此,学好法律史是我们理解把握中国今日法律制度体系和精神的关键。在学科教学研究方法上,本课程采用三类核心方法:一是文献分析法,通过历代法典、官方文书原始文献,还原不同历史时期法制的真实面貌;二是比较研究法,纵向对比中国古代法制的传承与变革,横向对照中西方同期法制差异,揭示中国法制的独特性;三是历史唯物主义分析法,结合特定历史时期的政治、经济、文化背景,剖析法制演变的深层动因。课程需实现三维目标:其一,理论认知目标,让员工系统掌握中国法律史的发展阶段、核心制度;其二,历史溯源能力目标,引导员工运用所学追溯当代法律制度的历史渊源,理解制度的文化基因;其三,实践鉴别能力目标,培养员工以辩证视角审视传统法制,能识别现实法制中残留的传统糟粕与可借鉴的精华。 |
1-2 |
习近平法治 思想概论 |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重大问题,提出了一系列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课程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习近平法治思想的11个核心要义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方法三个部分展开,重点是对11个核心要义的全面理解和准确掌握。在学科教学研究方法上,课程依托三大方法深化学习:一是理论系统阐释法,梳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形成背景、理论渊源与逻辑框架,系统剖析11个核心要义的内涵与相互关系;二是案例实证分析法,选取法治中国建设中的典型实践,结合理论要点与现实案例,让员工直观感受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实践中的指导价值;三是问题导向研讨法,围绕新时代法治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组织员工结合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方法展开研讨,培养其理论运用能力。在教学效果达成上,课程需实现以下目标:其一,思想认知目标,使员工深刻认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政治意义、理论意义与实践意义;其二,理论运用目标,引导员工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解决法治实践中的具体问题,提升将理论转化为实践思路的能力;其三,价值认同与行动自觉目标,增强员工对中国式法治现代化道路的认同,激发其参与法治中国建设的责任感,促使其在学习与未来工作中,自觉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践行法治精神、维护法治权威。 |
1-1 |
法理学 |
法理学(Jurisprudence)是以整个法律现象的共同发展规律和共同性问题为研究对象的学科,在法学体系中处于一般理论、基础理论和法学方法论的地位,其内容主要包括法的概述、法的本体、法的起源与发展、法的价值、法的运行、法与社会等。法理学Ⅰ涉及的是法理学内容中的前三部分,即法的概述、法的本体、法的起源与发展。学习本课程的目的是让员工掌握法的一般理论和基础知识,认同法学专业,为后续专业课程学习奠定基础。在学科教学研究方法上,课程主要采用三类核心方法:一是经典文献解读法,通过研读西方法学经典著作与国内权威教材,结合不同法学流派的观点,深入解读法的定义、本质等基础概念;二是逻辑体系构建法,围绕法的本体、法的起源与发展等内容,梳理知识点间的逻辑关联,引导员工搭建系统化的知识框架;三是历史与现实关联法,将法的起源理论与当代法律实践案例相结合,让员工通过现实对照深化对理论的理解,体会法理学的实践价值。在教学效果达成上,课程需实现三维目标:其一,知识掌握目标,使员工准确掌握法理学的核心知识点,夯实法学理论基础;其二,思维培养目标,培养员工运用法学逻辑分析问题的能力,形成理性的法学思维方式;其三,专业认同与学习赋能目标,帮助员工明晰法理学在法学体系中的基础地位,掌握法学基础研究方法,为后续学习提供方法论支持,助力其高效开展专业学习。 |
1-2 |
民法(上) |
民法是国家的基本法之一,在国家的法律体系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是调整民事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赋予民事主体民事权利的法律部门。民法学是一门以民事法律现象及其发展规律为研究对象的法学分支学科,是法学专业的核心课程之一。在内容结构上,民法学包括总论和分论两部分,民法Ⅰ对应的就是总论部分。本课程主要涉及下列范畴:民法的概念、民法的调整对象、民法的基本原则;民事法律关系;自然人、法人;民事法律行为;代理;诉讼时效。在学科教学研究方法上,课程主要采用三类核心方法:一是案例分析法,结合典型民事案例,将抽象的民法原理融入具体场景,让员工通过剖析案例理解规则适用逻辑,提升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二是体系化梳理法,围绕总论核心范畴,梳理知识点间的内在关联,借助思维导图等工具构建“概念—规则—制度”的完整知识体系,避免知识点孤立化;三是比较辨析法,针对易混淆概念,通过对比分析明确其内涵与边界,帮助员工精准掌握民法概念的核心要义,减少理解偏差。学习本课程的目的是让员工掌握民法的一般概念与原理,并能够初步运用相关的基本原理和具体规则来分析、解决各种民事问题。 |
1-2 |
刑法总论 |
刑法学Ⅰ 是法学本科专业的一门必修课程。本课程主要介绍刑法学的基本原理和刑法总则的法律制度。包括:刑法的基本原则、犯罪和犯罪构成、正当行为、共同犯罪、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罪数、刑事责任、刑罚的体系和种类、量刑制度、刑罚执行制度、刑罚的消灭等。使员工重点理解犯罪构成制度、刑罚的体系和运用等基本理论,掌握犯罪的认定、刑罚的裁量和执行等基本制度,学会运用刑法知识来处理犯罪惩处诸问题。在学科教学研究方法上,课程主要采用两类核心方法:一是刑法规范分析法,以刑法典总则条文为核心,结合立法解释、司法解释,逐款解析法律规范的内涵与逻辑,帮助员工精准把握刑法规则的边界与适用条件,建立规范认知的严谨性;二是典型案例推演法,选取具有代表性的刑事案例,理解刑法理论在实务中的落地逻辑。在教学效果达成上,课程需实现三维目标:其一,理论夯实目标,使员工系统掌握刑法总则的核心理论与制度,构建扎实的刑法基础理论框架;其二,实务判断目标,培养员工运用刑法知识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具备初步的刑事法律实务分析能力;其三,法治思维目标,引导员工树立罪刑法定、罪责刑相适应的刑法理念,为未来从事工作筑牢法治素养根基。总的要使员工重点理解犯罪构成制度、刑罚的体系和运用等基本理论,掌握犯罪的认定、刑罚的裁量和执行等基本制度,学会运用刑法知识来处理犯罪惩处诸问题。 |
1-2 (选修) |
党内法规学 |
党内法规学以党内法规为研究对象,聚焦党内法规的制定、实施、监督等全流程。内容涵盖党章及各类党内法规体系结构,阐释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衔接协调,探讨党的领导、党的建设等制度的规范逻辑。课程立足依规治党实践,培养对党内法规的理论认知与适用能力,为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提供法治支撑。本课程采用规范分析法,以党章为核心,结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重要党内法规,逐章拆解条款内涵、适用范围与制度逻辑,对比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条款衔接点,明晰二者协同治理的边界与路径,并进行实践案例研讨,选取依规治党典型案例,分析党内法规在制定程序合规性、实施落地成效、监督问责执行等环节的操作要点,强化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本课程希望在理论层面,使员工构建完整的党内法规知识体系,深刻理解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衔接协调的法理基础,明晰党的领导与党的建设的规范逻辑;能力层面,使员工具备解读党内法规文本、分析依规治党实践问题、提出法规适用建议的能力,能胜任党内法规相关研究与实务工作;价值层面,使员工具备依规治党意识,为服务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输送具备党内法规素养的人才,助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
1-2 (选修) |
法社会学
|
法社会学是将法律置于其社会背景之中,研究法律现象与其他社会现象的相互关系的一门社会学和法学之间的交叉学科。法律社会学的研究有助于人们从社会整体观念出发,认识法律的社会基础和社会作用,从而更好地利用法律的控制作用解决社会问题。首先,从宏观的角度研究法律。认为许多复杂的法律制度是配合陌生人社会即现代商业社会设计的。其次,从微观的角度进行研究,把法律的实施看作是社会博弈。一项法律制定出来后,必然会引起人们的社会博弈,不可能要求人们完全的毫无反应的依法律而为。每个人对法律都会有所反应。法社会学是对法律形式主义的纠正。法社会学可以看到社会条件、社会结构、政治结构乃至微观上的个人的行动对法律的影响。法社会学的研究领域非常广泛,如法不责众、女权主义、同性恋问题等等。在学科教学研究方法上,课程主要采用两类核心方法:一是案例实证分析法,选取典型法律实践案例,拆解法律制定、实施过程中社会因素的影响逻辑,理解法律的运行轨迹;二是跨学科融合法,引入社会学的社会结构理论等,结合法学的法律规范分析,从多学科视角解读法律现象。课程需实现以下目标:其一,认知拓展目标,使员工掌握法律与社会互动的基本规律,明晰社会系统对法律的双重影响;其二,实践应用目标,培养员工运用法社会学方法分析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其三,思维革新目标,引导员工突破法律形式主义的单一视角,形成“从社会看法律、以法律观社会”的辩证思维。 |
1-2 (选修) |
立法学 |
课程内容围绕“理论 - 制度 - 实践”三维展开:其一,立法基础理论,涵盖立法概念、价值取向、基本原则(如民主原则、法治原则),解析立法与国家治理、社会发展的内在关联;其二,立法制度体系,系统讲解立法权限划分(中央与地方、不同国家机关间)、立法程序(提案、审议、表决、公布)及立法解释、备案审查等配套制度,结合我国《立法法》及相关法规展开深度解读;其三,立法实践应用,通过案例分析(如重点领域立法案例、立法争议事件)、比较法研究(中外立法模式差异),引导员工识别立法中的现实问题,掌握立法调研、草案起草的基础方法。课程采用 “理论讲授 + 实践训练”融合模式:课堂讲授以专题式教学为主,结合立法热点(如数字经济立法、民生领域立法)开展互动讨论;实践环节包括立法案例研讨(剖析典型立法项目的逻辑与争议)、模拟立法活动(分组完成简易法规草案起草与审议),并引入实务专家(如人大立法工作者、资深律师)分享经验,帮助员工将理论知识转化为实践能力,为后续从事法律实务、参与法治建设奠定基础。 |
2-1 |
民事诉讼法 |
民事诉讼法学是研究民事诉讼法的产生、发展及其实施规律的一门重要的法学学科,是公司法学教育的主干课程之一,也是公司法学专业本科生的一门必修课程。本课程主要运用以下几类教学方法:一是规范解读分析法,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核心条款,解析条文内涵,对比新旧法条变化,明晰程序设计逻辑;二是案例复盘法,选取典型民事纠纷案例,复盘诉讼过程中的程序要点与争议解决思路,总结实务经验;三是对比研究法,对比不同诉讼程序的适用条件、流程差异,帮助员工精准区分与选择适用。本课程应当达到如下教学效果:其一,理论层面,使员工掌握民事诉讼法基本理论与程序规范,构建知识体系;其二,技能层面,培养文书撰写、庭审应对等实操能力,能处理诉讼基础环节;其三,应用层面,提升运用诉讼知识解决纠纷的能力,为从事民事司法实务奠定基础。通过本课程的教学,让员工掌握民事诉讼法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诉讼技能,正确理解民事诉讼各种程序的规定,熟悉各种民事诉讼规范,提高运用所学民事诉讼法学知识解决、处理民事纠纷的能力。
|
2-1 |
法律职业伦理 |
课程主要讲述法律职业伦理和道德方面的发展及重要原则等。从法律职业及法律职业伦理的概述入手,讲述法律职业中律师与委托人关系规则、律师与裁判机关关系的规则、律师与检察官关系规则、律师与律师之间的关系规则以及律师与律师事务所、律师协会、司法行政机关的关系规范等,以及法官和检察官、公证员的法律责任。在学科教学研究方法上,课程主要采用两类核心方法:一是典型案例研讨法,选取国内外法律职业伦理违规案例,结合相关规范条文分析违规行为的伦理根源与法律后果,引导员工从案例中总结伦理风险防范要点,深化对伦理规则的认知;二是规范对比分析法,横向对比律师、法官、检察官、公证员等不同职业的伦理规范差异,纵向梳理伦理规范的历史演变,同时对照国际通行的法律职业伦理标准,帮助员工构建全面、立体的伦理规范认知体系,理解不同职业伦理要求的合理性与特殊性。课程需实现二重目标:其一,规范认知目标,使员工系统掌握法律职业伦理的核心原则、各类职业的伦理规则及法律责任;其二,职业素养目标,培养员工在职业实践中应对伦理困境的能力,强化职业责任感与诚信意识,为未来执业奠定伦理素养基础;其三,价值观塑造目标,引导员工树立正确的法律职业价值观,将职业伦理要求内化为自身执业准则,避免因追求功利而突破伦理与法律底线。 |
2-1 |
民法(下) |
民法是国家的基本法之一,在国家的法律体系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是调整民事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赋予民事主体民事权利的法律部门。民法学是一门以民事法律现象及其发展规律为研究对象的法学分支学科,是法学专业的核心课程之一。在内容结构上,民法学包括总论和分论两部分,民法Ⅱ对应的就是分论部分。本课程主要涉及下列范畴:人身权法、物权法、债的一般原理、侵权责任法。教学研究方法上,一是典型案例拆解法,选取人身权侵权、物权确权、债权违约、侵权责任认定等实务案例,让员工理解规则在具体场景中的适用;二是法条适用推演,围绕核心法条,培养规则应用的严谨性;三是总论分论衔接,结合总论中的民事法律行为、民事责任等理论,分析其在分论制度中的体现,梳理民法体系的内在关联。本课程需要实现以下教学效果:其一,知识掌握层面,使员工精准掌握分论的核心制度与法条内涵;其二,实务能力层面,培养员工运用规则分析解决人身权、物权、债权、侵权纠纷的能力。总的来说,学习本课程的目的是让员工掌握民各项事权利及其具体制度,并能够运用相关的基本原理和具体规则来分析、解决各种民事法律问题。 |
2-1 |
刑法分论 |
刑法学作为研究刑法的科学,是随着刑法的产生而出现的。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随着人类对犯罪和刑罚的认识不断深入,积累了大量的刑法文化遗产,成为人类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刑法学Ⅱ》是法学本科专业的一门必修课程。本课程主要介绍刑法学Ⅱ基本原理,包括:刑法学Ⅱ概述;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财产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危害国防利益罪;贪污贿赂罪;渎职罪;军人违反职责罪。本课程主要运用以下教学研究方法,一是罪名构成拆解法,针对每类罪名,拆解“客体—客观方面—主体—主观方面”四要件,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条文明确构成边界;二是典型案例溯源法,选取实务中具有代表性的犯罪案例,溯源案件认定过程,分析司法机关对构成要件的适用逻辑;三是类罪对比分析法,对比同类罪名的保护法益、行为方式差异,或相似罪名的认定标准,避免混淆。通过本门课程的学习,员工应能够了解各类犯罪的特点、构成要件和刑事责任,掌握各种具体犯罪的构成要件、认定和刑事责任,并学会运用刑法学基本原理、刑法分则规范来分析具体犯罪,并能够运用所学刑法学知识解决一定刑事犯罪案件。 |
2-1 (选修) |
婚姻继承法 |
婚姻继承法学是法学本科专业的一门选修课程。婚姻继承法学作为集理论知识和实践操作于一体的法学课程,既是民商法学科的重要组成部分,又具有相对独立的研究特色和部门法学地位。婚姻家庭法学是研究有关婚姻继承的法律制度、法律关系和与此相关的法律现象的法学学科。主要由婚姻家庭的历史发展、亲属关系原理、婚姻的成立、婚姻的效力、婚姻的终止、亲权与亲子关系、收养、监护以及继承法律制度等部分组成。通过本门课程的学习,重点掌握我国婚姻成立、婚姻效力以及继承的相关基本法律制度,并且能运用所学婚姻继承法原理解决实务中常见的婚姻继承纠纷。本课程在教学上主要运用以下方法,一是案例情境分析法,选取典型案例,结合亲属伦理背景拆解法律适用逻辑;二是法条与伦理结合的规范分析法,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继承编条款,解读“公序良俗”原则在实务中的体现。应当达到以下教学效果:其一,知识层面,使员工掌握婚姻成立、继承等核心制度,构建完整婚姻继承法律知识体系;其二,伦理层面,理解亲属伦理与法律规则的衔接,树立兼顾法理与情理的纠纷处理思维;其三,实务层面,能运用原理分析彩礼、遗产分割等常见纠纷,具备案例解读、调解协商的基础能力,为从事婚姻家庭法律服务奠定基础。 |
2-1 (选修) |
财税法 |
财税法学是法学专业的专业选修课。本课程主要介绍财税法律法规。包括中国预算法律制度、国债法律制度、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转移支付法律制度。在税收法律方面主要对税收体制税收征纳实体进行介绍。掌握财税法相关文献检索方法,学会运用财税法处理违法案件等。本课程主要运用以下教学研究方法,一是规范分析法,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核心法规,梳理条款制定背景与修订历程,明晰法规背后的政策逻辑;二是案例实证分析法,选取财税违法案例解读,强化法律适用能力;三是文献检索实训法,指导员工使用法律数据库检索财税法文献、政策解读及典型判例。课程应当达到以下教学效果,其一,知识层面,使员工系统掌握财税法核心制度与法规内涵,构建完整财税法律知识框架;其二,技能层面,培养文献检索、案例分析及违法案件处理能力,能独立完成财税纠纷的法律论证;其三,应用层面,树立财税法治思维,为从事财税法务、税务合规等工作奠定基础,提升应对财税法律实务的综合素养。 |
2-1 (选修) |
法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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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经济学是一门新兴交叉学科,又称 “法律的经济分析”,核心是运用现代经济学方法解释法律制度、分析法律问题。其研究存在法学与经济学视角,后者为当今主流。该学科发端于美国,现已成为具国际影响力的法学流派,认为所有法律活动均发挥分配稀缺资源作用,可通过经济方法分析指导,研究既涉法律价值等法哲学问题,也覆盖具体法律问题与几乎所有部门法领域。本课程主要运用以下教学研究方法,一是经济模型分析法,引入成本-收益、博弈论等经济学模型,将抽象法律问题转化为可量化分析的经济问题;二是跨学科案例研讨法,选取典型案例,从经济学视角分析法律规则的制定逻辑(如保护创新的经济动因),从法学视角验证经济分析的合法性边界;三是数据实证研究法,指导员工收集特定法律领域的经济数据,通过数据统计与分析,验证法律制度对经济行为的实际影响,强化研究的客观性;四是对比研究法,对比不同国家同一法律制度的经济效果,分析法律制度设计的经济合理性,深化对“法律-经济”互动关系的认知。本课程希望员工能够掌握法经济学核心理论与分析工具,构建“法学+经济学”的跨学科知识体系,并培养用经济学思维分析法律问题的能力,能从成本、效率、资源分配视角解读法律规则,可运用法经济学方法为法律修订)、法律适用提供思路,为从事法律实务、政策研究奠定交叉学科基础。 |
2-2 |
商法 |
商法是法学专业的必修课,是法学专业核心课程之一。本课程主要包括商法总论与商法的部分分论两大部分内容:一、商法总论。第一章主要介绍商法的一般原理;商法概述;商法的渊源与体系。第二章主要介绍商事主体;商事主体概述;商业名称;商事账簿与商事审计;商事登记制度。第三章主要介绍商行为;商事行为概述;营业;连锁经营与特许经营;电子商务;商事运输。第四章主要介绍商事纠纷及其解决机制。二、商法分论。第五章主要介绍公司法;公司法概述;公司的资本制度;股份与股权;公司组织机构;公司的分立与合并;公司的解散与清算。第六章主要介绍非公司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合伙企业法;其他企业法。第七章主要介绍证券法;证券法的基本问题;证券市场主体法律制度;证券发行与承销法律制度;证券上市与交易法律制度;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法律责任。商法分论的其他内容均由单独的课程来完成。本课程主要运用以下教学研究方法:一是商事案例实证教学法,选取公司治理纠纷、证券违规、合伙企业纠纷等案例,分析商事法律的适用;二是制度对比分析法,对比商事主体制度、商行为规则,明晰制度边界;三是法规体系规范分析法,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条,梳理商法总论与分论的衔接逻辑,如商事登记制度对公司设立的影响。本课程希望员工在掌握商法理论的基础上对中国的相关法律有充分地了解,并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商事违法案件。 |
2-2 |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是法学本科专业的一门必修课,是教育部确定法学专业核心课程之一。本课程主要介绍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基本原理,包括:行政法概述,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行政法律关系主体,行政行为,行政救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与管辖,行政诉讼参与人,行政诉讼证据,行政诉讼审判程序,行政诉讼法律适用,行政诉讼判决、裁定和决定,涉外行政诉讼和行政执法程序等。本课程主要运用以下教学研究方法:一是行政案例实证研究法,选取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诉讼典型案例,剖析行政权力运行与纠纷解决逻辑,深化对法律条款的理解;二是规范与理论结合分析法,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核心法条,解读行政法基本原则在条款中的体现,明晰理论与规范的衔接;三是权力关系分析法,分析行政主体与相对人、司法机关的权力与权利关系,理解行政行为约束与行政诉讼监督的核心逻辑。本课程旨在通过教学,使员工重点理解行政主体理论、行政行为一般原理、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的有关法规,掌握行政行为和行政诉讼的基本制度,学会运用行政法律和行政诉讼法分析和解决行政纠纷。 |
2-2 |
刑事诉讼法 |
刑事诉讼法学是教育部高等公司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确定的高校法学专业核心课程之一。本课程主要介绍刑事诉讼基本理论与中国刑事诉讼程序,具体包括立案程序、侦查程序、起诉程序、审判程序、执行程序和特殊诉讼程序。教学研究方法上,以传统法学方法为核心,辅助融入交叉研究思路:其一,程序模拟与案例复盘法,通过模拟传统刑事诉讼庭审、侦查讯问等环节,复盘典型刑事案件,帮助员工掌握常规诉讼程序操作;其二,涉AI场景延伸分析法,选取少量涉AI刑事诉讼案件,结合刑事诉讼核心条款,分析AI在其中的辅助作用与法律边界;其三,规范解读与实务结合法,聚焦《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解析立案条件、证据标准、审判程序等核心条款的适用逻辑,结合常规实务案例强化理解。通过该课程的学习,应能使员工全面、系统地掌握刑事诉讼法学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各项诉讼程序所包含的具体内容,熟悉刑事诉讼法律条文及相关司法解释,培养和提高员工运用刑事诉讼法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强化员工的程序独立价值,并教导员工利用AI技术辅助参与刑事司法工作。 |
2-2 |
国际法 |
国际法主要是调整国家间关系的法律原则、规则和制度。本课程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国际法的基础理论、国际法的主体、渊源以及与国内法的关系、条约法、国家承认与继承、海洋法、空间法、外交关系法、领事关系法、有关个人的国际法制度、国际争端的和平解决及战争法等部分。《国际法》与国内法相比,表现出了很多不同,内容庞大,理论性强,因是调整国家间关系的法律,与现实生活联系较少,学习起来有一定的难度。课程主要采用以下教学研究方法:一是条约文本分析法,聚焦《联合国宪章》《海洋法公约》等核心条约,解析条款内涵与适用逻辑,如分析“国家主权平等原则”在条约中的具体体现;二是国际案例实证分析法,选取国际法院判例、国际组织实践案例,复盘案件涉及的国际法规则适用,理解理论与实践的衔接;三是对比研究法,对比国际法与国内法在主体、效力、实施方式上的差异,或对比不同领域国际法规则,明晰国际法独特性。通过对本课程的学习,使员工能够掌握国际法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培养较强的国际法意识,并能够正确运用国际法理论分析和处理国际交往中的问题。 |
2-2 (选修) |
证据法 |
证据法学是介绍证据的理论、立法和运用的法学分支学科。从研究内容看,它既涵盖证据的基础理论,也包含证据在司法实践中的实操规则,同时还会涉及证据立法的历史沿革与国内外制度对比;从功能定位看,它并非单纯的理论学科,而是连接证据法理与司法实务的桥梁,通过梳理证据规则、解析证据运用逻辑,为刑事、民事、行政诉讼中案件事实的认定提供合法、科学的依据,最终助力司法裁判的公正性与规范性。课程核心内容包括证据的特征、分类、立法沿革、证明责任、证明标准等基础理论,同时聚焦证据收集、固定、保全、审查、质证等实操问题,旨在让员工清晰把握证据操作要点,学会运用证据立法与理论分析、评价司法实践相关问题。课程强调案例研讨法,选取民事侵权、刑事诉讼等典型案例,围绕证据合法性、关联性、真实性组织模拟质证,让员工展开证据审查与辩论,深化对证明标准的理解,结合立法对比分析法,对比国内外证据立法、不同诉讼领域证据规则,明晰制度差异与适用逻辑,并对实务问题进行分析,针对司法实践中证据争议进行拆解,强化理论与实务的衔接。教学效果上,应使员工构建“理论+立法”的完整证据法学知识体系,精准掌握证据核心规则,培养出严谨的证据思维,为从事法官、律师、检察官等职业奠定证据运用基础,助力提升司法案件处理的公正性与规范性。 |
2-2 (选修) |
合同法 |
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交易关系的法律,它主要规范合同的订立、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变更、转让、终止、违反合同的责任及各类有名合同等问题。在我国,合同法并不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而只是我国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合同法是法学本科教育的基础课程之一,是法学专业的选修课。本课程分为总论和分论,总论的主要内容是合同法的基本理论和基本制度,分论的主要内容是买卖合同等具体的合同的内容、效力及一些特殊问题。本课程运用以下教学方法:一是规范分析与案例实证,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法条,选取买卖合同违约、租赁合同争议等典型案例,拆解“规范适用—争议焦点—裁判逻辑”;二是合同条款起草实训,围绕分论中的具体合同类型,指导员工起草核心条款,结合总论中的合同效力、履行规则校验条款合法性,强化实务操作能力;三是对比辨析法,对比总论中易混淆制度的权利义务差异,明确法律适用边界。本课程希望能使员工构建“总论统领+分论细化”的合同法知识体系,精准掌握核心制度与法条内涵,具备合同条款起草、纠纷分析论证的实务能力,能独立处理常见合同问题。期待员工能够系统地、准确地理解和掌握合同法的基本原理、具体法律制度以及相应的规范,并能够灵活运用,解决各种合同纠纷。 |
2-2 (选修) |
法律文书 |
法律文书写作综合了法学的理论知识和写作学、语言学的理论知识,不仅体现着如何用法律解决社会纠纷的技术和艺术,同时也是一门培养本科生法律思维能力的专业课。法律文书学是一门单独的学科,具有综合性的特点,一方面综合了法学的理论知识,另一方面又综合了写作学、语言学的理论知识。该门课程是一门适应司法实践需要而开设的课程,内容包括主要及常用文书的制作要求及技巧。本课程主要运用以下教学研究方法:一是文书拆解与仿写实训,选取判决书、起诉状、辩护词等典型文书,拆解其结构框架、语言规范及法学逻辑,引导员工仿写并批注修改,强化文书写作基础;二是情景模拟写作,设定司法场景,要求员工结合场景中的案件事实、法律关系,撰写对应文书;三是实务案例评析,选取司法实践中的优秀文书与问题文书,对比评析优劣,总结文书制作的常见误区与优化策略。本课程预期达到效果为,员工掌握法律文书的制作规范,实现法学、写作学、语言学知识的融合运用,具备独立撰写常用法律文书的能力,能确保文书结构完整、逻辑严谨、语言规范,形成贴合司法实务的文书写作思维,为从事法官、律师、检察官等工作中涉及的文书处理环节奠定扎实基础,满足司法实践的文书制作需求。 |
2-2 (选修) |
新型犯罪学 |
犯罪学是法学专业的选修课。本课程主要介绍犯罪的概念,犯罪学的犯罪和刑法学犯罪的联系和区别。犯罪现象,犯罪行为,犯罪人和被害人。犯罪原因,主要分为客观因素和主观因素,客观因素包括:政治因素、经济因素、文化因素、教育因素、道德因素、人口因素以及环境因素等;主观因素主要包括生理因素和心理因素等。犯罪预防,主要包括社会预防、心理预防、治安预防、刑罚预防和被害预防。本课程将使用以下教学方法:一是实证调研法,指导员工收集犯罪统计数据,通过数据整理与分析,验证犯罪原因中的客观因素影响,强化研究客观性;二是案例分析法,选取典型犯罪案例,溯源案件中的犯罪行为特征、犯罪人心理状态及被害人情况;三是对比研究法,对比犯罪学与刑法学对“犯罪”的界定差异,或对比不同犯罪预防手段的适用场景与效果,明晰学科边界与实践逻辑。本课程期待达到以下教学效果:其一,知识层面,使员工掌握犯罪学核心概念、犯罪原因分类及预防体系,构建完整知识框架;其二,能力层面,具备运用犯罪学理论分析犯罪现象、设计基础预防方案的能力;其三,应用层面,为从事司法实务、社会治理相关工作提供理论支撑,培养员工对犯罪问题的理性认知与应对思维。 |
2-2 (选修) |
纪检监察学 |
纪检监察法学聚焦党和国家纪检监察制度,深度融合党内监督与国家监察法治实践。课程内容涵盖纪检监察体制机制、监督执纪执法全流程程序,系统阐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核心规范的内涵与适用,深入探讨腐败治理、权力监督的法律逻辑与实践路径。课程立足全面从严治党现实需求,旨在培养员工的纪检监察法治思维与实务操作能力,为推进国家监察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理论支撑与人才储备。本课程在教学研究方法上,一是运用规范分析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与《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核心,拆解党内纪律规范与国家监察法律的衔接点,对比“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的实践逻辑,明晰纪检监察双轨并行的制度优势;二是腐败治理案例分析法,选取典型腐败案件,分析案件中权力监督漏洞、执纪执法策略与法律适用要点,总结腐败治理的法治经验;三是体制机制对比研究法,对比不同时期纪检监察体制演变、国内外权力监督模式差异,提炼我国纪检监察制度的特色与发展规律。本课程要使员工构建“党内监督+国家监察”的完整知识体系,深刻理解纪检监察规范的内在逻辑与制度价值,具备解读纪检监察法规、分析权力监督问题、开展基础执纪执法操作的能力,能适配纪检监察相关研究与实务岗位需求,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与法治反腐意识,为推进国家监察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输送专业人才,助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 |
3-1 |
经济法 |
经济法学是以经济法及其发展规律为研究对象的法学学科,诞生于20世纪20年代的德国,属于法学体系中的国内法学分支,兼具应用性与独立性。《经济法学》是法学专业核心课程之一,是法学专业的专业必修课程。经济法积极地吸收国内外经济法学领域的最新成果,扩展本课程的内涵,运用理论讲授、案例探讨等分析方法对国内外经济法学重大问题及现象进行研究和分析。本课程主要运用以下教学研究方法:一是政策法规联动分析,结合产业政策、财税政策,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条的立法背景与适用逻辑;二是经济案例研讨,选取平台垄断、不正当竞争、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典型案例进行讲解;三是跨学科实证研究法,引入经济学数据工具,指导员工收集特定经济领域数据,结合经济法理论分析数据背后的法律问题,提升研究客观性。本课程期待达到以下教学效果:其一,知识层面,使员工系统掌握经济法基本原理与核心法条,构建完整知识体系;其二,能力层面,具备独立分析经济案例、解决经济纠纷的能力,能精准匹配法律规则与经济问题。学习经济法,特别要注重掌握经济法的基本原理和基本案例分析能力,培养员工具有一定地用所学经济法理论知识解决经济纠纷的案例分析能力。 |
3-1 |
国际私法 |
国际私法(international private law)在世界各国民法和商法互相歧异的情况下,用于调整含有涉外因素的民法和商法关系,解决应当适用哪国法律的法律。本课程是法学本科专业核心课程之一。其主要内容包括: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国际私法的调整方法、冲突规范、准据法、物权的法律适用、债权的法律适用、婚姻家庭继承等关系的法律适用。本课程运用以下教学研究方法:一是冲突规范推演法,针对物权、债权等不同领域的冲突规则,推演“识别案件性质—选择冲突规范—确定准据法” 的完整流程;二是跨法域案例实证分析,选取涉外合同纠纷、跨国婚姻财产分割等典型案例,结合不同国家相关法律,分析法律适用差异对案件结果的影响,理解国际私法的实践价值;三是法条对比研究法,对比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与国际条约中同类规则的表述与适用场景,明晰国内法与国际法的衔接。本课程希望达到以下教学效果:知识层面,使员工系统掌握国际私法核心理论与法律适用规则,构建完整知识框架;能力层面,具备分析涉外民商事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能力,能独立完成冲突规范的选择与准据法确定;实用层面,为员工今后处理跨国工作、生活中的法律问题提供帮助,满足涉外法律实务的基础需求。 |
3-1 |
知识产权法 |
知识产权法学是教育部高等公司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确定的高校法学专业核心课程之一。它系统地介绍了知识产权法学的基本原理,以及现行有效的主要知识产权国内法和国际公约。本课程运用以下教学研究方法:一是典型案例拆解,选取专利侵权判定、商标抢注、著作权权属争议等案例,拆解“权利构成—侵权认定—法律责任”逻辑;二是公约与国内法衔接分析法,对比国际公约(如《TRIPS 协议》)与国内法条款,解析公约对国内立法的影响及适用衔接,明晰跨法域知识产权保护规则。通过本课程教学,希望能够达到以下效果:其一,知识层面,使员工构建“原理+国内法+国际公约”的完整知识产权知识体系,精准掌握核心规则;其二,能力层面,具备分析知识产权纠纷、处理基础实务问题的能力,能独立完成文书撰写与法律论证;其三,素养层面,树立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为从事知识产权代理、诉讼、企业合规等工作奠定坚实基础,满足法学专业人才的实务素养需求。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要使员工较全面地掌握知识产权法的一般原理和主要内容,同时要求员工深刻领会并全面掌握现行主要知识产权法的内容,并能够综合运用所学的知识解决知识产权法实务中的一般问题,为成为一个合格的法学专门人才打下坚实的基础。 |
3-1 (选修) |
法学方法论 |
法学方法论是法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学方法论虽然名称上表现为法学的方法,但其实是有关案件实际裁判的方法。故所谓的“法学方法论”不是有关法学研究的方法的学科,而是研究在司法裁判中如何准确、科学地适用法律规范的学科。法学方法论的研究对象是法律适用过程,这就决定了其具有浓厚的实践理性色彩,是可以直接沟通法学研究和司法实践的学科。法学方法论的目的决定了,它应当总结司法实践的经验,同时将其上升为理论体系,进而为法律适用提供理论指导。本课程教学研究方法上,一是选择使用裁判逻辑推演,选取典型司法案例,拆解案件审判完整逻辑链,引导员工掌握法律解释、漏洞填补等适用方法;二是案例对比分析,对比不同法院对相似案件的裁判思路,分析方法论选择对裁判结果的影响,深化对法律适用灵活性与规范性的理解;三是规范与实践对接,结合法理学中的法律解释理论,匹配司法实践中对应的适用场景,明晰理论与实务的衔接路径。本课程期望达到的教学效果包括:其一,知识层面,使员工系统掌握法律适用的核心方法与理论体系,明晰法学方法论与法学研究方法的区别;其二,能力层面,具备运用法律解释、漏洞填补等方法分析疑难案件的能力,能独立完成规范适用与裁判论证;其三,衔接层面,搭建法学理论与司法实践的沟通桥梁,为员工今后从事法官、律师等职业,精准适用法律规范奠定方法论基础。 |
3-1 (选修) |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 |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是法学专业的学科基础选修课。本课程包括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两大部分。劳动法主要掌握:劳动法的基本理论,包括:劳动法的概念及调整对象、劳动法的基本原则、劳动法的渊源、劳动法律关系等;各种劳动法律制度,包括:就业促进、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工资基准、劳动安全卫生、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劳动争议处理及劳动保障监察等法律制度;违反劳动法的法律责任。社会保障法主要掌握:社会保障法的基本理论,包括:社会保障法的概念、调整对象、基本原则等;各种社会保障制度,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及社会优抚制度。本课程主要采用以下教学方法:一是案例实证分析,选取劳动合同纠纷、社保补缴争议等典型案例进行讲解;二是制度对比研究,对比劳动法中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的适用范围,或不同社保制度的参保规则,明晰制度边界;四是政策法规分析,结合地方劳动保障条例、社保新政,解析国家法律与地方细则的衔接适用,强化知识时效性。本课程希望员工能系统掌握劳动与社保法律理论及制度,构建完整知识体系,能运用法律知识分析劳动纠纷、解读社保政策,具备基础实务处理能力,强化劳动权益保护与社会保障法治意识,为从事劳动仲裁、社保法务等工作奠定基础,助力民生领域法律问题化解。 |
3-1 (选修) |
破产法 |
破产法是破产制度的法律表现形式,是关于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而适用破产程序处理债权债务关系的所有法律规范的总称,其内容主要包括破产程序规范、破产实体规范和破产罚则。在程序法上,破产法是民事诉讼法的特别法,而在实体法上则属于民法的特别法。作为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破产法与公司法、合伙企业法和个人独资企业法等法律共同调整市场主体的民商事关系,规范市场主体的设立、成长、竞争、终止的全过程。在现代市场经济体制中,破产法已经成为一个国家、一个社会信用法制发展状况的标志。 本课程运用以下教学方法,一是案例分析,选取涉破产的企业纠纷案例,结合公司法、民法条款分析破产实体规范适用,明晰多法衔接逻辑;二是法条对比研究,对比破产程序规范与民事诉讼法一般规定、破产实体规范与民法相关条款,明确 “特别法优于普通法” 的适用原则。本课程期待实现以下效果,其一,知识层面,使员工系统掌握破产法程序与实体规范;其二,能力层面,能运用破产法分析债权债务处理、企业破产清算等实务问题,具备跨部门法衔接应用能力;其三,认知层面,理解破产法对市场经济秩序的保障作用,为从事企业破产法律服务、市场监管等工作奠定基础,助力规范市场主体退出机制。 |
3-1 (选修) |
国际经济法 |
国际经济法课程是随着国际经济交往而发展起来的一门新兴的边缘性法律学科,是法学专业的专业选修课程。其主要内容包括:国际货物贸易法、国际货物运输法、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法、国际服务贸易法、国际投资法、国际货币金融法、国际税法、国际贸易管制法和国际经济争端解决程序等。本课程运用以下教学方法:一是案例实证分析,选取国际货物贸易纠纷、跨境投资争议等案例,结合相关国际条约与国内法,明晰国际与国内规则衔接;二是条约文本分析,针对《WTO协定》《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等核心条约,逐条款分析权利义务设定、适用范围,结合实务案例理解条款实操逻辑;三是对比研究法,对比不同国家国际经济法相关立法、不同领域规则,理解制度差异与国际协调逻辑。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员工可以了解本学科的基本研究方法、基本体系以及已有的研究成果和本学科的最新进展;并能充分认识到国际经济法在对外经济交往中的重要性,能够将所学的国际经济法的知识运用于实践,培养解决国际经贸关系法律问题的基本方法和能力,为其进一步深入研究国际经济法奠定基础。员工应构建国际经济法完整知识体系,掌握核心条约与规则,能运用知识分析国际经贸法律问题,具备处理基础实务与争端解决的能力,培养出国际经济法治思维,为从事涉外经贸法律服务、国际争端解决等工作奠定基础,助力应对对外经济交往中的法律挑战。 |
3-1 (选修) |
法律英语 |
法律英语是法学专业选修课,主要介绍法律专业英语词汇及系统的法律基础知识;本课程的开展旨在使员工掌握英美法系国家的基本法律和各个部门法的英文表述及相关知识;重点了解美国法,包括美国司法系统,法律体系及各部门法概况;高效习得美国法律的地道纯正的英语表达,能够阅读英语法律文献,查找并了解英美的具体法律及著名判例。本课程运用如下教学方法:一是术语场景化教学,将法律英语词汇嵌入具体部门法场景,结合英文法条与短句示例,讲解术语内涵与使用语境,避免孤立记忆;二是英美判例精读法,选取美国经典判例,引导员工逐段精读英文判词,解析法律概念的英文表述逻辑,同时梳理判例背后的法律规则;三是法律文献检索实训法,指导员工使用 Westlaw、LexisNexis 等英文法律数据库,实操检索美国某部门法条文、相关判例,掌握关键词筛选、文献分类整理技巧;四是双语对比分析法,对比中英法律术语的表述差异,结合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的制度区别,理解术语背后的法律文化内涵。最后,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员工应熟练掌握法律专业英语核心词汇与地道表达,克服阅读英文法律文献的语言障碍,明晰美国司法系统、部门法概况,建立英美法系的基础认知框架,具备独立检索英美法律、精读判例的实务能力,为今后从事涉外法律实务奠定语言与知识基础。 |
3-1 (选修) |
人工智能法学与应用 |
人工智能法学是法学与人工智能技术交叉融合的新兴学科,聚焦AI发展中的法律挑战与规制路径。课程内容涵盖AI主体法律地位、机器学习数据使用合规性、自动驾驶、智能合约等应用场景的法律风险,探讨AI伦理与法律的融合及知识产权领域AI生成内容的权利归属。通过案例分析技术创新与法律规制的平衡,培养员工解决AI研发、应用中法律问题的能力,为智能时代法治建设提供理论支撑。本课程运用以下教学研究方法:一是场景推演,针对自动驾驶事故、智能合约履行争议等场景,结合AI技术原理,明晰技术特性对法律适用的影响;二是伦理与法律协同分析,围绕算法歧视、AI生成内容权利归属等议题,对比伦理准则与法律规范,分析二者的协同与冲突,明确法律规制的伦理边界;三是案例分析,选取国内外AI法律纠纷案例,对比法律适用差异,总结技术创新与法律规制的平衡路径。期待在教学效果上达成:知识层面,使员工构建“法学+AI”的交叉知识体系,系统掌握AI领域核心法律规则与伦理要求;其二,能力层面,能运用法律知识分析AI研发、应用中的权责认定、风险防控等问题,具备解决复杂交叉领域法律纠纷的能力;其三,价值层面,为智能时代法治建设提供理论储备与人才支撑,助力推动AI技术在法律框架内规范发展,实现技术创新与法治秩序的协同共进。 |
3-1 (选修) |
数字法学 |
课程内容:其一,数字法学基础理论,涵盖数字法学概念、数字权利(如数据权、算法权)的法理基础,解析数字技术对隐私、安全、公平等法律价值的冲击与重塑;其二,数字法律规则体系,系统讲解数据安全(《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个人信息保护法》)、算法监管、平台责任等核心规则,结合典型案例(如数据跨境传输争议、算法歧视纠纷)解读法律适用逻辑;其三,数字法律实践应用,通过比较法研究(中外数字立法差异)、场景化分析(如人工智能法律风险、区块链法律定性),引导员工掌握数字法律问题的分析框架,提升规则适用与风险防范能力。课程采用 “理论 + 实务 + 场景” 融合模式:课堂讲授以专题式教学为主,结合数字热点(如生成式 AI 立法、元宇宙法律问题)开展小组辩论;实践环节包括案例研讨(剖析数字法律典型判例)、模拟实务(分组完成数据合规方案设计、算法透明化法律建议),并邀请数字法律实务专家(如互联网企业法务、数据合规律师)分享经验,帮助员工打通理论与实务壁垒,为应对数字时代法律挑战奠定基础。 |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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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资源法 |
《环境资源法》是调整因保护和改善环境、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防治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而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法学与环境科学相结合的一门新兴的、边缘性科学,具有明显的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交叉渗透的特点。本课程主要讲述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包括环境与自然资源概念、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框架、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与基本制度、环境污染防治法律制度、自然资源法律制度、生态保护法律制度、环境法律责任以及国际环境法等内容。本课程主要运用以下教学研究方法:一是规范+案例分析法,选取环境污染侵权、自然资源开发争议等案例,结合环境科学数据与法学规则,形成通过案例了解法学规范的完整逻辑;二是对比研究法,对比国内外环境资源法律制度、不同领域规则,明晰制度差异与国际衔接要点。该课程在培养员工环境保护意识、倡导低碳、节俭的生活方式的基础上,注重提高员工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和熟练的法律实践技能使之具备高效高质量法律服务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能够胜任诉讼和非诉法律业务等各类涉环境与资源领域的法律服务工作。 |
3-2 (选修) |
未来农业法治 |
未来农业法治是法学专业的选修课。本课程介绍我国现行农业法律体系,农业法律和农业政策的关系以及我国农业法律的发展历程。重点介绍我国现行的主要农业立法,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农用土地管理法律制度、农村土地承包法律制度、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律制度、粮食安全法律制度、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制度、农业科技和农业教育法律制度等。本课程教学上运用以下方法:一是政策法规规范分析法,结合乡村振兴政策、粮食安全战略等,解析农业法律与政策的协同逻辑,明确法律条款的政策导向,如分析土地流转政策与承包法律的衔接要点;二是农业案例实证法,选取土地承包纠纷、农产品质量侵权、合作社运营争议等案例,拆解“案情—法律适用—纠纷解决”路径,强化法律知识与农业生产场景的结合;三是法条与实务场景对应法,针对农业生产环节,匹配相关法律条款,讲解法律规则在具体生产场景中的应用边界。希望员工能够达到以下效果,其一,知识层面,使员工掌握农业法律体系及核心制度,明晰农业法律与政策的关系;其二,能力层面,能运用农业法律知识分析解决土地承包、农产品质量等实务问题;其三,应用层面,为从事农业法律服务、农村法治建设相关工作奠定基础,助力农业领域法律纠纷的有效化解。 |
3-2 (选修) |
农业法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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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内容:其一,农业法基础理论,涵盖农业法概念、农业补贴、耕地保护的法理逻辑,解析农业法律与乡村振兴、粮食安全的政策衔接;其二,农业法律规则体系,系统讲解《农业法》《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核心条款,结合典型案例(如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农业侵权赔偿争议)解读法律适用要点;其三,农业法律实务应用,通过场景化分析(如农民维权流程、农业企业合规管理)、实务技能拆解(农业纠纷调解技巧、涉农法律文书撰写),引导员工掌握农业法律问题的解决框架,提升实务操作能力。课程采用“理论 + 案例 + 实务模拟”融合模式:课堂讲授以案例教学为主,结合涉农热点(如高标准农田建设法律问题)开展小组研讨;实践环节包括模拟调解(还原农村土地纠纷场景)、实务实训(撰写涉农法律意见书),并邀请涉农法律实务专家(如乡镇法律顾问、农业执法人员)分享经验,帮助员工打通理论与实务壁垒,为服务 “三农” 法治建设奠定基础。 |
3-2 (选修) |
农业知识产权法学 |
课程内容围绕农业知识产权核心领域展开。首先系统讲解农业知识产权的基础理论,包括其概念、特征、法律渊源及价值,让员工明确农业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与法律框架。随后深入剖析各类农业知识产权的具体法律规则:在植物新品种权部分,详细解读品种权的授权条件、申请流程、权利内容及侵权认定,结合我国主要农作物品种保护案例,帮助员工理解实践中的法律适用;在农业技术专利权部分,重点梳理农业发明、实用新型专利的授权标准,以及专利申请、审查、维权等环节的法律要求,涵盖农机设备、农药配方、种植技术等场景;在农产品地理标志权部分,阐释地理标志的认定条件、保护范围及使用规范,结合五常大米、烟台苹果等典型案例,分析地理标志对农产品品牌建设的法律保障作用;此外,还涉及农业著作权(如农业技术手册、科普作品版权)、商标权(如农产品商标注册与保护)的法律知识,同时探讨农业知识产权侵权纠纷的解决途径(行政处理、民事诉讼、仲裁)及国际保护规则,拓宽员工的法律视野。教学方法以适配本科生学习特点为原则,采用理论讲授与案例分析相结合的方式,通过课堂讨论引导员工主动思考;辅以线上学习资源(法律条文数据库、典型案例库),方便员工课后巩固;适当安排模拟法庭或法律实务讲座,简要融入实践环节,助力员工将理论知识与实际应用初步衔接。 |
3-2 (选修) |
自然资源法 |
自然资源法课程聚焦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保护与管理的法律规制,旨在帮助员工构建自然资源领域的法律知识体系,培养解决实际问题的专业能力。 课程内容紧密结合我国生态文明建设需求,涵盖自然资源法基础理论、土地管理法、森林法、水资源法、矿产资源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核心领域,同时融入《长江保护法》《黄河保护法》等新兴流域立法及生态补偿、碳达峰碳中和相关法律制度。教学中注重理论与实践结合,通过案例分析(如自然资源权属争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例)、模拟法庭、立法调研等形式,引导员工理解法律条文背后的生态逻辑与社会价值。 通过本课程学习,员工不仅能掌握自然资源法律规范的适用规则,还能提升运用法律工具协调资源开发与生态保护关系的能力,为未来从事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研究、司法实务、政府资源管理或企业合规工作奠定坚实基础,助力应对全球生态治理背景下的复合型法律人才需求。 |
3-2 (选修) |
农村法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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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内容:其一,农村法基础理论,涵盖农村法概念、农村基层治理的法理逻辑,解析农村法律与乡村振兴、基层政权建设的政策衔接;其二,农村法律规则体系,系统讲解《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乡村振兴促进法》核心条款,结合典型案例(如村民自治纠纷、农村宅基地争议、涉农合同纠纷)解读法律适用要点;其三,农村法律实务应用,通过场景化分析(如农村矛盾调解流程、农民法律援助指引)、实务技能拆解(农村法律文书撰写、基层法律宣传方法),引导员工掌握农村法律问题的解决框架,提升基层法律服务能力。课程采用“理论 + 案例 + 场景模拟” 融合模式:课堂讲授以案例教学为主,结合农村热点(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法律问题)开展小组研讨;实践环节包括模拟调解(还原农村邻里纠纷、土地纠纷场景)、实务实训(撰写农村法律援助申请书、村民自治章程草案),并邀请农村法律实务专家(如乡镇司法所工作人员、农村法律顾问)分享经验,帮助员工打通理论与实务壁垒,为服务农村基层法治建设奠定基础。 |
3-2 (选修) |
食品安全法实务 |
课程内容:其一,食品安全法基础理论,涵盖食品安全法概念、“四个最严” 监管原则的法理逻辑,解析食品安全与公共健康、市场秩序的法律关联;其二,食品安全法律规则体系,系统讲解《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核心条款,结合典型案例(如食品生产造假纠纷、网络食品销售合规争议、食品安全侵权赔偿案件)解读法律适用要点;其三,食品安全法律实务应用,通过场景化分析(食品企业合规审查流程、消费者维权路径)、实务技能拆解(食品安全法律文书撰写、行政监管应对策略),引导员工掌握食品安全法律问题的解决框架,提升实务操作能力。课堂讲授以案例教学为主,结合食品行业热点(如预制菜安全监管、特殊食品合规)开展小组研讨;实践环节包括模拟执法(还原食品生产企业检查场景)、实务实训(撰写食品企业合规方案、消费者维权法律意见书),并邀请食品安全实务专家(如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食品企业法务)分享经验,帮助员工打通理论与实务壁垒,为服务食品安全法治建设奠定基础。 |
4-1 (选修) |
种子法 |
课程内容:其一,种子法基础理论,涵盖种子法概念、“保障粮食安全” 立法宗旨的法理逻辑,解析种子法律与农业科技创新、农民权益保护的内在关联;其二,种子法律规则体系,系统讲解《种子法》核心条款,包括品种权保护、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种子质量监管、假劣种子认定等内容,结合典型案例(如品种权侵权纠纷、种子质量赔偿案件)解读法律适用要点;其三,种子法律实务应用,通过场景化分析(种子企业合规流程、农民购种维权路径)、实务技能拆解(种子法律文书撰写、品种权维权策略),引导员工掌握种子法律问题的解决框架,提升实务操作能力。课堂讲授以案例教学为主,结合行业热点(如转基因种子监管、种质资源保护)开展小组研讨;实践环节包括模拟维权(还原品种权侵权纠纷处理场景)、实务实训(撰写种子企业合规方案、农民维权法律意见书),并邀请种子法律实务专家(如农业农村部门执法人员、种子企业法务)分享经验,帮助员工打通理论与实务壁垒,为服务农业法治建设、保障粮食安全奠定基础。 |
4-1 (选修) |
国际争端解决机制 |
聚焦国际争端解决的法律框架与实践操作,旨在帮助员工系统掌握国际争端解决机制的核心规则,提升分析国际争端性质、选择适配解决路径的专业能力,为参与涉外法律事务与国际治理奠定基础。课程内容围绕国际争端解决机制核心领域展开。首先梳理基础理论,包括国际争端的概念、分类(如国家间争端、国家与国际组织争端、跨境私主体争端)、解决机制的基本原则(如和平解决争端、用尽当地救济),帮助员工构建国际争端解决的认知框架。接着分模块解析主要机制:重点讲解外交解决方式(如谈判、斡旋、调停)的法律逻辑与适用场景,结合历史上领土争端外交协商案例,分析协商中的法律依据运用;深入解读法律解决方式,包括国际法院的管辖权类型(自愿管辖、协定管辖等)、诉讼程序及判决执行规则,以及国际仲裁(如 ICSID、常设仲裁法院)的仲裁协议效力、仲裁庭组成与裁决承认执行;同时涵盖专门领域争端解决机制,如 WTO 争端解决机制的 “双轨制”(政治解决与法律解决)、国际海洋法法庭对海洋权益争端的管辖规则。此外,课程还探讨非政府组织参与、数字时代跨境争端等新型问题,结合中资企业海外投资仲裁、国际贸易摩擦解决案例,分析不同机制的适配性与实践难点,拓宽员工法律视野。教学以理论讲授为基础,结合典型案例(如 “南海仲裁案” 法律争议)研讨引导员工思辨;辅以国际司法机构官方案例库、争端解决文书数据库方便课后查阅;适当安排模拟国际法院诉讼或仲裁庭审,简要融入实践环节,助力理论与实务衔接。 |
4-1 (选修) |
海商法 |
海商法是法学专业的选修课,本课程主要讲述海商法的概念、调整对象,主要内容、渊源以及与相邻法律部门的关系。国际海上运输管理的目标、任务和管理制度。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海上旅客运输合同,定期租船合同,海上拖航合同的概念、特点、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国际条约的规定。船舶碰撞,船舶造成的海域污染的损害责任、赔偿原则和标准。海上救助的报酬,救助合同及其国际公约的规定。共同海损的含义、成立要件、理算依据及其内容。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的意义、相关的国际公约以及我国法律的规定。本课程主要运用以下教学方法:一是法律规范分析,针对《海牙规则》《汉堡规则》等国际公约,结合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对应条款,拆解海上货物运输责任期间、赔偿限额等规则,明晰国际条约与国内法的衔接适用;二是案例分析法,选取海事纠纷典型案例,溯源案件中合同履行、责任认定逻辑,结合条约与法律条款解析裁判要点;三是跨法域对比法,对比海商法与民法中合同规则、不同国际公约对同一问题的规定,明晰海商法特殊性。本课程要求员工构建“国内法+国际公约”的海商法知识体系,精准掌握各类海事关系规则;能运用海商法分析船舶碰撞、海事合同纠纷等实务问题,具备处理基础海事案件的能力;培养出国际海事法治思维,为从事海事法务、航运企业合规、海事仲裁等工作奠定基础,助力应对涉海法律事务 |
4-1 (选修) |
英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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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英美法系的核心法律体系、规则逻辑与实践传统,旨在帮助员工系统掌握英美法的基础框架与关键制度,对比分析两大法系差异、理解普通法思维的专业能力,为从事涉外法律实务或比较法研究奠定基础。课程内容围绕英美法核心领域展开。首先梳理英美法基础理论,包括英美法系的历史渊源(如普通法的起源、衡平法的发展)、法律渊源(判例法、制定法、习惯法)及核心原则(遵循先例、程序正义),帮助员工构建英美法的认知框架。接着分模块解析两大分支体系:重点讲解英国法的结构,涵盖英国宪法的不成文传统、议会主权原则,以及民事法(契约法、侵权法)与刑事法的核心规则,结合经典判例(如 “多诺霍诉史蒂文森案”)阐释判例法的适用逻辑;深入解读美国法的特色制度,包括联邦与州的分权体制、宪法修正案(如正当法律程序条款),以及美国民事诉讼中的证据规则、陪审团制度,分析美国法对英国法的继承与创新。此外,课程还涵盖英美法与大陆法的关键差异(如法律推理方式、法典化程度),结合国际贸易、知识产权等领域的跨法系案例,探讨英美法在全球法律实践中的适用场景;同时引入数字时代英美法的新发展(如数据隐私保护立法),拓宽员工的比较法视野。教学以理论讲授为基础,结合经典判例(如 “马伯里诉麦迪逊案”)研讨引导员工理解普通法思维;辅以英美法判例数据库、制定法汇编方便课后查阅;适当安排模拟英美法法庭辩论,简要融入实践环节,助力理论与实务衔接。 |
4-1 (选修) |
欧盟法 |
聚焦欧盟法的法律体系、核心规则与实践逻辑,旨在帮助员工系统掌握欧盟法的基础框架与关键制度,提升分析欧盟法律问题、理解区域一体化法律机制的专业能力,为从事涉欧法律实务或区域经济法研究奠定基础。 课程内容围绕欧盟法核心领域展开。首先梳理欧盟法基础理论,包括欧盟的历史发展(如欧共体到欧盟的演进)、法律体系构成(基础条约、二级立法、判例法)及核心原则(直接效力原则、优先效力原则、比例原则),帮助员工构建欧盟法的认知框架。接着分模块解析主要法律领域:重点讲解欧盟机构法,涵盖欧洲理事会、欧盟理事会、欧盟委员会、欧洲议会的职权划分与决策机制,结合欧盟政策制定案例阐释机构间的制衡逻辑;深入解读欧盟内部市场法,包括商品自由流动(如关税同盟、非关税壁垒排除)、人员自由流动(如公民迁徙权)、服务与资本自由流动的法律规则,结合欧盟竞争法(如反不正当竞争、企业合并审查)案例,分析内部市场秩序的法律保障。此外,课程还涵盖欧盟法与成员国法的关系(如成员国法的协调与适用冲突解决),结合国际贸易、环境保护等领域的涉欧案例,探讨欧盟法在全球法律实践中的影响;同时引入数字时代欧盟法的新发展(如《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数字市场法案),拓宽员工的区域法视野。教学以理论讲授为基础,结合欧盟经典判例(如 “范根德案”“科斯塔案”)研讨引导员工理解欧盟法原则;辅以欧盟官方法律数据库(如 EUR-Lex)、判例汇编方便课后查阅;适当安排模拟欧盟法律争议解决场景,简要融入实践环节,助力理论与实务衔接。 |